湘金管发〔2025〕16号
各市州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办机关各处室:
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我局对2025年3月20日前公布的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结果如下:
一、《关于规范开展非上市企业股权登记托管和股权质押融资工作的指导意见》(湘金监发〔2021〕21号)等19个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关于印发<湖南省交易场所总体规划(2020-2025年)>的通知》(湘金监发〔2020〕62号)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三、《关于典当行业行政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金监发〔2021〕48号)等3个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
四、《关于印发<湖南省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湘金监发〔2021〕32号)等2个规范性文件决定修改。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