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23〕23号)等有关规定及程序,省委金融办会同省财政厅已完成2024年度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审核相关工作,现公示拟补偿对象。公示期为2024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省委金融办反馈意见。意见请列举理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注明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省委金融办协调一处
电话(兼传真):82214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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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金融办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