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函〔2021〕130号
湖南发展集团湘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
根据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政策规定以及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长沙市天心区金融事务中心出具的初审意见,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湖南省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与湖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湖南发展集团湘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湖南发展集团省内上下游产业链和供应链小额贷款业务、财务咨询以及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为李振汉,注册地址为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二段178号汇景发展商务中心塔楼A43层。
二、公司获此批复后,凭此批复办理小额贷款公司备案登记证,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等手续,并尽快实现挂牌营业。
三、公司开业后,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主动接受监管,有效防范风险,坚持规范经营和依法依规运作。公司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洗钱、发放高利贷及暴力催债等违法违规活动。
四、公司涉及增资扩股等重大事项,须经区、市两级监管部门审核后,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核准同意或备案后方可实施。特此批复。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