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发〔2021〕16号
机关各处室、信息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担保公司等地方金融从业机构(以下简称从业机构)规范有序发展,完善互联网金融反洗钱监管体系,加快推进从业机构履行反洗钱义务,有效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充分发挥我局在整治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监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制定《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工作机制》,现印发,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日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反洗钱、反恐怖 融资、反逃税监管工作机制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完善“三反”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 二、成立“三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世平 副组长:周 晖 成 员:刘胜军、陈祥东、胡军、彭小玲、李思维、石涛、黄长河、易晓佳、喻楚其、杨定锋、高友慧、刘敏、肖化湘 办公室设金融监管二处,杨定锋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职责:(一)统一领导和管理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三反”工作;(二)研究制定“三反”工作规划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三)研究“三反”工作的重大疑难问题,制定解决的方案与对策;(四)协助国内反洗钱组织开展工作,指导辖内地方金融机构“三反”工作的对外合作与交流;(五)接受湖南省反洗钱工作厅际联席会议赋予的其他反洗钱工作职责。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组织机制。进一步完善“三反”工作小组制度,统筹“三反”监管工作。以“三反”工作小组为依托,强化处室间“三反”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制定整体战略、重要政策和措施,推动贯彻落实,指导“三反”领域合作,加强监管合作。提请局党组审议我局“三反”工作重大决策及事项。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金融监管二处) (二)强化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优化打击犯罪合作机制。加强与“三反”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与监察机关、侦查机关、行政执法机关间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可疑交易线索合作机制,加强情报会商和信息反馈机制,分析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的形势与趋势,不断优化“三反”调查的策略、方法和技术。加强可疑交易线索移送和案件协查工作,加强对线索使用查处情况的及时反馈,形成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的合力,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金融稳定处) (三)加强教育培训,强化理论武装。开展“三反”工作小组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组织负责“三反”工作组党员的培训教育和理论武装,把理论学习与“三反”业务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金融大讲堂”等学习阵地积极宣讲“三反”知识,深化对“三反”本质和规律的认知,切实做到防范风险,打击犯罪,维护金融秩序。(机关党委) (四)强化法人监管措施,提升监管工作效率。会同国务院银行业、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加强“三反”监管,以促进“三反”义务机构自我管理、自主管理风险为目标,逐步建立健全法人监管框架。围绕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集团公司和子公司在风险管理中的不同定位和功能,对“三反”监管政策适度分层分类。加强“三反”义务机构内控机制要求,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督促“三反”义务机构提高履行“三反”义务的执行力。探索建立与法人监管相适应的监管分工合作机制,搭建满足法人监管需要的技术平台,逐步实现“三反”监管信息跨区域共享。在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的前提下,研究建立“三反”义务机构之间的“三反”工作信息交流平台和交流机制。(银行处、资本市场处、保险处) (五)建立健全防控风险为本的监管机制,引导反洗钱义务机构有效化解风险。履行融资担保行业、网络小额贷款行业监管职责,在市场准入环节加强从业机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适当性审查,督促从业机构建立反洗钱内控制度和机制,及时向同级人民银行分支机构通报新设立从业机构信息,加强监管信息共享。(金融监管一处、金融监管二处) (六)持续开展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参与配合意识。建立常态化的“三反”宣传教育机制,向社会公众普及“三反”基本常识,提示风险,提高社会公众自我保护能力。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升社会公众“三反”意识,增强其主动配合“三反”工作的意愿,为开展“三反”工作营造良好氛围。(金融稳定处) (七)加强特定非金融机构风险监测,探索建立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制度。密切关注非金融领域的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变化情况,对高风险行业开展风险评估,研究分析行业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分布及发展趋势,提出“三反”监管政策建议。按照“一业一策”原则,发布特定行业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制度,根据行业监管现状、被监管机构经营特点等确定行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监管模式。指导行业协会制定本行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指引,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的作用。研究专业服务机构有关反洗钱的制度措施,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在反洗钱监测预警和依法处置中的积极作用。(政策法规处) (八)优化监管资源配置,研究完善监管资源保障机制。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与使用,统筹考虑“三反”监管资源保障问题,为“三反”监管提供充足人力物力。(综合处(人事处)) (九)依法使用政务数据,健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以依法合规为前提、资源整合为目标,探索研究“三反”数据信息共享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明确相关单位的数据提供责任和数据使用权限。稳步推进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既要严格依法行政,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又要推进相关数据库建设,鼓励各方参与共享。建立相关单位间的电子化网络,为实现安全、高效的数据信息共享提供支撑。(信息中心) (十)加强自律管理,充分发挥自律组织积极作用。各主管部门要指导相关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三反”工作,制定反洗钱自律规则和工作指引,加强自律管理,强化反洗钱义务机构守法、诚信、自律意识,推动反洗钱义务机构积极参与和配合“三反”工作,促进反洗钱义务机构之间交流信息和经验,营造积极健康的反洗钱合规环境。(各业务处室) 来源:金融监管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