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建设 类 | 179 号 | |||||
湖南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400号提案 | ||||||
提案类型 | 个人提案 | 集体提案单位名称 | ||||
案 由 | 关于促进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建议 | |||||
第一提案人 | 彭继球 等 1 名 | 界 别 | 工商联 | |||
委员证号 | 2013314 | 邮政编码 | 410002 | 联系电话 | 13308406368 | |
单位及职务 | 长沙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 | E-Mail | ||||
通讯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白沙路255号 | |||||
主 题 词 | ||||||
提案日期 | 2016-01-26 | |||||
审查意见 | 立案 | 2016-01-27 | ||||
相关情况 | ||||||
希望办理的承办单位(供参考) | ||||||
办理单位 | 主办 | 省政府金融办 | ||||
会办 | 省财政厅 | |||||
提案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 ||||||
关于促进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的建议 省政协常委 彭继球 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近几年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新力军,接纳数量众多的中小微企业,帮助其接受信息披露规范、掌握资本市场“游戏规则”、经过培育孵化,增强融资能力,达到一定程度后又可以批量输送进入全国性资本市场融资,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目前,国家监管政策尚不允许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做市商制度,区域性股权市场普遍交易清淡,私募股权融资占比较低,但未来对区域性股权市场逐步规范并推行做市商试点,将是国家推行金融改革的方向和趋势。 湖南股权交易所经省政府批准2010年成立,是我省唯一的非上市企业股权登记托管、股权融资和交易平台,现有股东实现多元化,包括券商、国资下属企业和开发园区,股交所服务企业突破1000多家,其中挂牌企业860多家,托管企业242家。市场规模挺进全国35个区域市场的前十强。虽然发展迅速,但还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政策环境有待进一步优化。区域性股权市场处于市场培育初期,需要政府在政策引导、财政支持等方面给予市场扶持。目前全国超过半数省市已就促进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与发展出台了专门政策措施,对企业改制、挂牌给予相应的财政奖励,并对企业改制过程中涉及发改、国土、环保、安监等部门的立项审批提供绿色通道。我省由财政厅、金融办联合下发的湘财金[2013] 41号文中规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后实现融资500万元以上的企业可获得不超过50万元的补助,这个政策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区域性股权市场发展。下阶段有必要就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建设发展,出台专门文件和支持政策。二是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我省拥有数量庞大的中小微企业,而我省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湖南股权交易所现阶段服务的企业刚突破1000家,仅占我省30万中小微企业总量的0.3%。现阶段湖南股交所虽然在企业挂牌、融资服务、增值服务、登记托管方面进行了突破,但湖南股交所在融资产品落地、市场规模突破等方面还有待与政府部门、银行、证券公司、担保公司、社会资本等各类资源进一步加强整合。三是创新服务能力需进一步夯实。近年来,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在增值服务手段方面虽然有了较好的开端,但仍存在发展局限性,适用于小微企业的产品还有待继续开发,还需要再下沉到小微企业,进一步覆盖到全省各地州市。 为实现本省区域股权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帮助省内中小微企业多方融资,优化本省金融生态环境,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从四个方面来推动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发展。 一是建议出台专门支持区域市场建设的文件。从建立区域性资本市场、规范民间融资行为、优化地方金融生态、帮助中小微企业成长、支持民间创业、扩大民间就业的高度来定位与发展湖南区域性股权市场,出台专门文件推动其发展,使之成为本省发展地方经济、促进转型升级的平台和抓手,成为本省地方金融改革的着力点。目前不少省市出台专门文件引导和鼓励企业到股权市场挂牌,有的还量化目标,将挂牌家数列入对考核中,如湖北省明确指出实行年度目标考核,要力争3年内到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交易的股份制企业数量达到500家以上 二是建议给予股交所专项资金补助。基于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培育规律,建议省政府加大力专项资金补助支持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缓解其平台运营财务压力。全国35个区域性股权市场中多数省市实行了对其直接的专项补助。如沿海省市——广州政府连续三年安排每年1000万元的专项资金用于建设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浙江省财政厅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用于鼓励企业到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同时该省各地区、市县也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和优惠补贴,对企业补贴金额从20万元至300万元不等;还有中部兄弟省市——武汉政府每年补助股权交易中心2000万作为平台运营经费,要求各市州县要对进入武汉股权交易中心的企业给予奖励和扶持,让企业基本实现“零成本”挂牌。 三是建议支持股交所筹建引导基金。场外市场引导基金有利于吸引其它机构资金进场,加大资金杠杆效应,更好的解决企业融资问题。根据《湖南省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湘政办发[2015]93号),我省将建立投资于优势新兴产业的政策性引导基金。建议省政府支持湖南股交所参与该引导基金的建设,建立我省区域性股权市场的引导基金,投资湖南股交所挂牌的优质中小微企业,推动中小微企业的产业整合和发展。山东省政府于2014年发布了《关于运用政府引导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加快发展的意见》和《山东省省级股权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力争三年省政府出资100亿元,市县级政府也积极支持设立基金、扩大规模,2014年甘肃省政府发布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省级财政资金投资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设立甘肃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四是建议支持股交所发展创新融资。建议省政府支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发展普惠金融,引导地、市、区地方政府建立地方种子引导基金和中小微企业扶持债券;联合区域性股权市场推出投向于中小微企业的集合债券,政府可承担劣后角色;成立区域性股权市场信贷风险资金池,联合专业担保公司投向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五是推动一批优质企业进入“四板”市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一批市场潜力好、发展潜力大、成长速度快的中小企业提前进入“四板”市场,通过“四板”市场的培育,带动其他企业进入,从而成功探索和建立具有我省特色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普惠服务、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金融服务体系,开启“湖南金融市场”服务新模式。 | ||||||
| ||||||
联名人 | ||||||
姓 名 | 委员证号 | 通讯地址 | 界 别 | 联系电话 | ||
| ||||||
| ||||||
联系人 | ||||||
姓名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