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号:1410 | 类 别:财贸 | 分类号:107 |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
建议标题 | 关于对民营投资公司规范运营加强监管的建议 | |||||
代表姓名 | 唐冬华 等 1 名 | 代 表 团 | 永州 | |||
代表证号 | 12596 | 邮政编码 | 425200 | 联系电话 | 18942586819 | |
通讯地址 | 双牌县人大常委会 | |||||
建议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 ||||||
自2013年以来全省上下,大大小小的小额贷款公司,形形色色的投资担保公司如雨后春笋的涌现,双牌县先后注册登记成立了1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和7家民营投资中介服务公司,投资公司对支持当地经济尤其是缓解部分资金紧缺者的燃眉之急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民营投资公司的行业准入、行业管理、财务制度等不规范,机构和业务均存在监管真空,经营行为缺少约束,干扰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给社会稳定带来了一定的风险和隐患。一是扰乱了金额市场秩序。目前县内几家投资公司大多逐利思想严重,有的为了一夜暴富,不惜挺而走险。投资公司进行项目投资时本应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充当融资中介,只是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但据调查反映,有些民营投资公司或有从事吸存投资、吸存放贷业务。有的民营投资公司将“个人融资、企业融资、个人贷款业务、下款迅速、小额无需担保……”的贷款融资广告醒目的打印在宣传单上,部分群众被错误引导,甚至个别国家公职人员也抱有发财投资的心态,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少的骚动。二是监管缺失,难以有效掌控机构准入和经营行为。目前,双牌县除鸿宇小额贷款公司外,其它民营投资公司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即可,市场准入门槛低。在行业监管方面,小贷公司由政府金融办审批和监管,而民营投资公司目前没有明确专门的监管部门,与普通企业一样只是由工商部门实施年审年检。据工商和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的反映,投资中介公司的经营活动比较隐蔽,财务报表反映不实,很难掌握真实情况,实施监管难度较大。三是对银行业的负面影响逐渐显现。①吸收民间资本,导致银行存款下降。投资中介公司充当融资中介本应只是为借贷双方牵线搭桥,但多数投资公司逐利思想严重,走向吸存投资、吸存放贷业务。导致几家银行的存款增幅呈现下降趋势。②扰乱信贷秩序,削弱宏观调控效果。受某一领域的高利润诱导,大量民间资金以借贷形式流向该领域,甚至出现了不特定的放贷者向某一借款人集中放贷的非正常借贷现象。③向银行体系转嫁金融风险。由于受投资中介公司高利润的影响,一些投资者到银行借款后投向投资公司撮合的投资项目,一旦当投资失败后,银行贷款也会成为不良。④加剧贫困地区资金紧张。投资公司吸收资金的高价特性,决定了资金流向经济发达地区和矿产资源丰富地区,导致经济欠发达地区大量资金外流,造成贫困地区资金进一步紧张、融资更难。四是蕴藏社会不稳定因素。民营投资公司投资具有冲动性,资金集中投向高利行业,在国家宏观政策调控下,极有可能出现“猝死”现象,产生不良后果。同时,高息借贷导致融资成本大幅增加,一旦资金链断裂,存款户蜂涌挤兑,极有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问题,湘西和娄底都发生过类似现象。 建议: 一是建立制度加强监管。建议由各级政府牵头,建立民间投资机构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成员由政府办、公安、财政、法制、工商、人行、金融办等单位组成,负责对全省民营投融资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并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完善民间投资机构业务准入和退出审批机制,对其机构、人员、业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形成有效的风险管控机制,引导其健康发展。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目前,相当一部分群众的法律意识仍然淡薄,在参与民间借贷和集资时不慎重、不咨询,而一旦出现问题和形成风险就找政府解决。为此,相关职能部门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正确的投资引导,增强投资的理性和审慎意识。同时应加强对投资机构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宣传,使其在法律、政策准许的范围内规范经营。 三是推进改革服务。可以借鉴温州金融综合改革模式,进一步规范民间借贷。建议成立政府性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允许当地民间借贷中介入驻,登记服务中心负责对入驻中介进行严控,要求借贷双方的资金直接结算,避免资金中介赚“利息差”,同时采取一定方式控制融资成本,使资金需求方最终付出的综合成本不超过银行贷款利息的四倍。同时,进一步改善银行业金融服务,降低贷款成本,创新信贷品种,切实让广大民众存款有信心,贷款有资质。 四是进行整顿规范。虽然从去年上半年开始,省政府采取了一些整治措施,但力度还不够,建议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由各级政府牵头,组织金融办、财政、公安、法制、工商、人行等部门,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一次民营投资公司清理整顿和规范行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和整改,对非法机构和非法行为依法处理。 | ||||||
建议日期 | 2016-01-26 | |||||
审查意见 | 接收 | 2016-01-27 | ||||
办理单位 | 主办 | 省政府金融办 | ||||
会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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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人 | ||||||
姓名 | 代表证号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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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姓名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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