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说明

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dfjrjgj.hunan.gov.cn 时间:2015-03-13 00:03 【字体:
  

 

一、部门职责职能

根据省政府“三定”方案,省政府金融办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拟定金融业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分析全省金融运行情况,推进金融市场体系建设;联系在湘金融机构做好协调服务和接待工作,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并组织目标考核;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和重组;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金融安全区创建;拟定地方金融风险防范有关政策,会同金融监管机构和相关部门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和防范工作机制;组织制定金融风险处置工作预案,指导金融风险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维护金融市场稳定;加强融资性担保机构审批监管,归口指导地方风险投资机构的设立和发展;审批监管小额贷款公司;推进全省资本市场发展,做好企业上市、上市培育及协调指导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工作;建立与完善中小微企业融资激励和风险补偿机制;指导地方性金融业协会的自律建设和管理。此外,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还承担了吉祥人寿保险公司管理、险资入湘、本土国有证券期货公司整合重组、交易场所监管、地方金融征信与监管服务,以及指导、管理全省地方金融机构党建及工会工作等职能。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办机关及办属信息中心(直属事业单位)。收入包括经费拨款和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支出包括保障办机关及办属信息中心基本运行的经费和专项业务工作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5年年初公共财政拨款预算数4079.8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4069.41万元;纳入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0.47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5年年初预算数4079.8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万元,金融支出3852.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1万元。

三、公共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2015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4079.8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1056.08万元,为确保办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5年年初预算3023.8万元,为办机关履行职责职能及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专项工作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504.8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9万元及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25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04.8万元主要用于资本市场运作、融资性担保及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等业务工作开支;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支出2500万元,根据《湖南省金融机构融资考评奖励办法》文件精神及省政府具体安排,我办负责对全省金融机构支持全省中小微企业融资情况,支持全省公路、铁路、高速公路、电力、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省政府确定的重点工程项目融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与评价,对圆满完成目标考核的金融机构,依照考核结果拟定奖励方案,经报省政府批准后予以奖励。

 

 



2015年预算公开基础数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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