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分析认为,私募机构做市丰富了做市商的种类,有利于带来增量资金,有助于提升市场流动性,是监管者“完善交易制度”的第一步棋。但短期来看,私募做市商数量和可投入做市资金可能有限。
私募参与做市具有积极意义
私募机构做市政策的出台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早在2014年6月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商做市业务管理规定(试行)》就明确:“做市商是指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其报价数量范围内按其报价履行与投资者成交义务的证券公司或其他机构”,这为其他机构成为做市商埋下伏笔。
同年12月,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证券经营机构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扩大做市队伍。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等机构经我会备案后,在全国股转系统开展做市业务。”
今年5月份,证监会表示,证监会对新三板做市问题进行了研究,认为私募机构参与做市,对做市商制度具有积极意义。7月1日,全国股转系统副总经理隋强明确表示,正在研究新三板流动性一揽子解决方案,包括积极推动私募基金机构参与做市业务试点等。
“私募机构开展做市业务,有利于丰富新三板做市机构类型、有效发挥私募机构定价能力、改善新三板市场流动性,对提高全国股转系统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具有积极意义。”全国股转系统表示。
北京新鼎荣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驰认为,私募做市是和新三板分层同样重要的一大事件。分层是打破新三板市场内部9000家挂牌企业平衡关系的重要举措,从此新三板挂牌企业开始分出三六九等;同样,做市扩容,“是在券商垄断的新三板做市市场撕出一个口子,首先让这个市场中最活跃、嗅觉最灵敏的私募杀入市场,来搅动这个市场。”
私募做市商队伍或逐步扩大
《评审方案》为申请做市的私募设置了实缴注册金和资产管理规模等门槛。例如,私募机构须具备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持续经营三年以上,且近三年年均资产管理规模不低于20亿元;设有专门的做市业务部门等条件,才可申请开展做市业务试点。
与此同时,全国股转系统根据私募机构业务运营特点作出了差异化安排:一是私募做市试点采用特殊经纪结算模式。由于私募机构不具备结算参与人资格,私募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应通过并仅可通过一家具有中国结算结算参与人资格的主办券商办理相关证券、资金的清算交收业务;二是为防范利益冲突,私募机构做市标的不得为其作为基金管理人的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直接或间接持股10%以上的股票;三是私募机构不得使用受托管理的客户资金进行做市,做市资金来源仅限于其自有资金。
“由于私募机构受监管程度、规范运作水平、合规意识相较于证券公司有差距,为控制业务风险,初期采取试点方式,并适当控制试点规模,首批试点机构数量不超过10家。待试点开展一段时间后适时总结试点效果,评估进一步扩大试点的可行性。”全国股转系统有关负责人表示。
事实上,新三板市场需要不少类型多样的做市机构。据了解,目前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公司大概有1600多家,而做市商数量不到90家,也就是说,平均一家做市商将承担着18家企业的做市,压力不可谓不大。而且做市机构的压力“冷热不均”。承担做市业务较多的中泰证券和广州证券,做市数量超过300家企业,做市数量超过100家企业的有33家券商,而最少的长城国瑞证券、华西证券、宏信证券等,做市数量分别只有1家、2家、3家。
另据了解,目前共有32家私募机构申请新三板做市,包括21家股权基金、4家创投基金、6家证券投资基金和1家基金子公司。
流动性提升幅度有待观察
私募参与做市对新三板市场的影响到底有多大,市场观点不尽相同。短期而言,受到私募做市试点消息提振,近日新三板交易日趋活跃。9月19日,新三板市场成交金额重回到10亿元以上,三板做市指数继续回升,收于1092点。
但这股势头能持续多久,还不得而知。有业内人士认为,私募做市只会带来微不足道的增量资金,难以激发二级市场投资者的交易热情,对流动性的改善作用极其有限。改善新三板流动性还需要公募基金入场、明确转板制度或者降低投资者门槛等配套措施。明确转板制度能够持续活跃局部行情,而降门槛能够使新三板在保持独立市场地位的同时改善流动性。
也有分析认为,制约私募机构做市效果的因素有很多,所以其对市场流动性的提升效果也有不确定性。比如,募参与做市对新三板市场的影响将取决于参与做市业务私募机构的数量与节奏;监管层对私募做市的监管力度和惩罚力度;私募做市业务水平及积极性等因素。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