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互联网+”已经成为互联网发展的新常态,而“互联网+证券”则给证券行业带了行业生态的转变。本文通过调查互联网证券的发展现状和发展趋势,分析其中的洗钱风险,力求为互联网证券的发展提供反洗钱风险管理上的有益思考。
“互联网+”带来的传统业态转变
(一)互联网证券发展现状。互联网正在掀起金融创新的浪潮,并深刻影响资本市场格局和证券行业生态。近年来,证券公司在提供网上开户和网上营业厅等互联网证券服务的同时,在证券支付体系、账户体系、移动应用、跨界合作等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互联网对于证券行业的影响正在持续扩大,证券行业的互联网创新已经从简单的开户业务向投资咨询业务、金融产品销售业务等深层次发展。
(二)互联网证券发展趋势。互联网金融的兴起已经对证券公司传统的经纪、投行、资管、衍生品等业务产生了不小的冲击,证券公司正在试图向新的方向发展。一方面,互联网证券完全可以参照银行的发展路径,开放证券账户的支付端口,借以实现证券账户的支付功能,最大限度地提升客户体验,实现证券账户的增值服务,使得证券账户不再局限于股票基金的买卖,同时也能够为证券公司带来新的利润来源;另一方面,与P2P等第三方平台合作,实现资源的互补。P2P平台为证券公司提供客户资源、资金支持,证券公司为P2P平台提供项目、产品,双方可以形成从产品研发,到产品销售,再到后续服务的链条。与互联网的结合,使得证券公司的客户和资金来源不再单纯地依靠线下销售,其销售渠道得到扩张。
互联网证券洗钱风险分析
(一)网上开户业务洗钱风险分析。证券公司网上开户业务涵盖PC终端开户和手机终端开户;网上营业厅业务涵盖投资咨询、产品销售等。网上开户业务与柜台开户业务相比,投资者开户的形式上发生了变化,从面对面办理业务,到非面对面办理业务,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成为反洗钱工作中最为重要的一环。目前证券公司主要通过公安部身份证核查系统核实客户的身份信息并视频见证核实客户身份及交易意愿。当网上开户与“一人多户”业务相结合,无疑又再次放大了身份识别方面的风险,犯罪分子刻意隐匿身份,通过网上开立多个证券账户,将资金进行分散转移。非面对面的开户,使得证券公司无法更为直观的了解投资者,“一人多户”使得证券公司无法有效地对投资者资金交易情况进行监测,两种风险形成叠加。
(二)开放证券账户的支付端口洗钱风险分析。封闭的证券账户资金存管模式下,资金从银行账户进入证券账户,再从证券账户回到银行账户,资金的流转是在封闭的两个账户内完成,无论是银行还是证券公司都可以得到完整的资金流转路径,从而较为容易的甄别资金交易。但开放证券账户的支付端口后,资金从银行账户进入证券账户,可以从证券账户进入第三方支付渠道,银行或证券公司对资金的流转都无法进行有效的监测和甄别。被犯罪分子所利用,结合证券产品进行复杂的金融交易,再通过第三方支付渠道将资金转移,即可以完成“黑钱”离析,那么从证券公司角度去监测资金交易就变得困难。
(三)与第三方平台合作洗钱风险分析。证券公司在介入第三方平台这种新金融形态之后,有可能会放大洗钱风险。首先,以P2P平台为代表的第三方平台处于监管真空地带,尤其是这种新的金融形态尚未建立起与之相匹配的洗钱风险管理措施,当其与证券业务相结合后,会对证券行业原本的洗钱风险管理体系产生冲击。其次,第三方平台难以有效地进行投资者身份甄别,甚至基于利益的冲动,是否能够认真履行身份识别、保存交易记录、报告可疑交易都不能保证。证券公司与第三方平台合作会将网络平台隐蔽性、匿名性的特征放大,从而使对于资金流向的追踪更加困难。
政策建议
(一)贯彻“风险为本”原则,完善反洗钱监管。一是结合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态势,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反洗钱立法,尽快制定适用于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范和行业指南。二是人民银行同行业监管部门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协作监管。建立互联网金融网站备案制,严格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洗钱风险提示和反洗钱系统建设等。
(二)加快建立居民信用评级体系。通过公开的资料,成熟的欧美国家个人信用认证体系完备而透明,个人信用记录、社会保障号、个人税号等可以得到充分认证,可以大大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参考欧美国家的经验,加快建立居民信用评级体系,将个人的信用记录、公民行为等纳入居民的信用评级,根据评级不同,享受不同的“社会待遇”。同时向市场主体开放征信数据,金融机构可以依据居民信用评级的结果,实施分类管理。对居民信用评级结果较低的投资者实施较为严格的监测措施,而对于居民信用评级结果较高的投资者实施较为宽松的监测措施,科学合理地分配反洗钱资源。
(三)建立机构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机制。在互联网金融的背景下,业务链条被拉长,可能出现金融机构独立看待其链条部分时洗钱风险较小,而从整个链条看存在洗钱行为的情况。如果能够在金融机构间、金融机构与第三方的合作中,明确各自的反洗钱责任,可确保反洗钱工作在整个业务链条中不存在空白。这里还需要监管机构明确以P2P平台为代表的第三方平台的反洗钱义务与责任。同时,监管机构可以利用大数据管理,根据金融机构和第三方报备的业务情况,将不同产品串接起来,加强对从最初资金来源和最终资金投向的全链条反洗钱监控。
(四)证券机构加强互联网时代的洗钱风险管理。有效防范洗钱,重要的还是站在一线的金融机构自身要过得硬,在不断创新的金融形态中,做好案例和可疑交易的收集、整理工作,深入挖掘新形势下洗钱风险趋势、洗钱及上游犯罪资金运转新特点,研究相关交易特征和风险识别点,完善可疑交易监测模型,健全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利用先进的科技成果,不断升级技术控制措施,例如利用人脸识别技术对原来身份识别的替代。
来源:金融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