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晃县金融工作情况汇报

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dfjrjgj.hunan.gov.cn 时间:2022-12-21 09:12 【字体:
  


新晃县按照“抓金融促发展、谋发展活金融”的思路,以改革创新为主线,积极运用金融手段助力乡村振兴,力促金融业与地方经济相互促进、共同发展,是全省唯一的乡村振兴现代金融服务试点县。结合试点工作要求,并通过近一年来的探索和实践,逐步建立了覆盖经济发展的全产业金融链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创新金融体系,孕育发展“新动力”。一是创新服务体系。创新构建“1+2+3+N+X”金融服务体系,推动形成普惠金融、政策性贴息、政策性担保、特色保险等政策性金融工具赋能实体经济。“1”即“一个中心”,建立乡村振兴金融服务中心,目前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构架搭建完毕,均已挂牌并开展工作。“2”即“两个基金”,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性专项引导基金和民营中小微企业产业融资基金。“3”即“三大体系”,建立全域资产负债管理体系、产业投资发展体系和产业服务(担保)体系。其中,全域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和产业投资发展体系主要由晃源集团牵头相关工作;产业服务(担保)体系主要以财信担、县农担公司为主,建立省县两级财政风险补偿机制,辅以财政贴息、特色农业保险、精准防贫综合保险等优惠政策,提供融资便利和融资杠杆。截至11月,县农担公司在保贷款项目合计24个,担保贷款总额为2155万元,累计担保贷款总额8943万元。“N”即“N个主体”,建立湖南晃源经济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晃县农担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新晃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等各类市场化运营主体,支持探索国有资本对主要产业类别、重点项目的股权投资。“X”即“X个产业发展市场主体”,通过股权投资和融资支持,发展壮大中小微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产业发展市场主体。二是完善政策体系。出台《新晃县全域资产负债管理体系建设方案》《新晃县产业投资发展体系建设方案》《新晃县产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等系列文件,持续提升县域金融运作管理水平和金融风险防范化解能力。三是深化基金合作。与湖南省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在土壤、地下水和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等多领域开展深度合作,成为全国首支注册并投入运营的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项目试点县。四是配套产权交易。与土流集团共同成立合资公司,负责运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及林权交易。五是丰富生态体系。引进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华融湘江银行进驻新晃县开设网点,助力我县金融业态向好发展。

二、深化资本上市,缔造优质“孵化器”。我县把握IPO扶贫政策延期机遇,全面推动“金芙蓉”跃升行动,多次邀请省股交所专家来晃调研,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积极引导和培育潜力企业走向资本市场道路。今年我县在省股交所已挂牌3家企业,其中四板上市企业2家,专精特新专板企业1家。

三、强化要素保障,优化生态“软环境”。一是打造金融服务业集成端口。集成银行、保险业务在政务服务中心搭建金融超市,为市场主体提供“一站式”金融咨询和代办服务。综合银行业、保险业、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等业务入驻政务“不动产一窗办事平台”,不动产抵押登记由3-5天缩短至1天。成立“小微企业快贷中心”,实现贷款3-7个工作日办结。工业园区建立金融机构联系专班为企业提供一对一融资咨询及办理服务,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创建社会诚信经济环境。出台并执行《清收行政事业单位及公职人员不良贷款工作方案》。巩固提升金融机构征信柜台窗口服务水平,规范征信异议和投诉处理。开通金融维权绿色通道,对涉及银信部门的贷款纠纷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开展诚信企业、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社区、信用商户(农户)评选,在发展生产、就业创业等方面予以信贷扶持和倾斜。三是多措并举防范应对风险。落实机构金融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金融工作议事协调和决策机制、金融监督管理体制、应急处置预案和机制、风险预警和干预机制。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处置、广告资讯清理、陈案处置等工作。重点防范化解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房地产融资、互联网金融、民间借贷等金融风险,防止金融风险跨市场、跨行业交叉传染,持续压降非法集资活动案发数量。

四、盘活县域经济,注入市场“活力剂”。一方面,引入金融资金助力企业腾飞。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小微企业“百千万”工程,创建“潇湘财银贷”企业白名单,以政府担保、银行授信的形式,为白名单企业提供300万元以下纯信用无抵押贷款,解决企业续贷难问题。截至10月,已为12家白名单企业办理放款14次,放款规模达4160万元。另一方面,采取金融调控让利实体发展。持续推动县域金融机构让利实体经济发展,保障市场主体。截至10月,针对企业、合作社、平台公司共计下调了15笔贷款利率,共计调整资金金额10648.61万元,每年直接降低企业成本近200万元。

五、拓展金融模式,赋能产业“兴乡村”。一是引领乡村发展政策先行。先后出台精准防贫综合保险、特质农业金融扶持暂行办法、中药材黄精保险、中药材高质量发展意见、中药材奖补试行办法、黄牛产业奖补暂行办法等系列政策,为农村产业发展提供了成系统的金融支持举措。二是引来乡村经济金融活水。全县大力推行“共享贷”工作,128个行政村获“共享贷”授信审批6.3亿元用于农村产业发展,其授信额度与授信率均位列全市第一,有效解决农村产业发展起步难问题。目前发放资金总额超其他各县市区总和,今年可达1亿元,预计可提供2000个以上就业岗位,每年可为全县集体经济增收约500万元。同时,与保险公司、担保机构达成战略合作,为“共享贷”资金使用主体提供高额本息担保,为县域集体经济发展免除后顾之忧。三是构造乡村产业金融链条。乡村振兴离不开产业发展,为此我县深入探索“农民合作社+场外期权”“银行+保险+期货+订单”“金融+物流”等产业金融发展模式,创建“防贫保+共享贷+特质农业保险+特质产业担保+N”的乡村振兴发展综合保障体系,化解了辖区市场主体无能力发展产业的现状和不敢发展产业的顾虑,解决辖区市场主体发展产业的根本矛盾,激发了发展产业的内生动力。自开展金融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以来,陆续涌现黄牛产业、黄精产业、烤烟产业等规模化特质农业,带动了包装加工、电商、专业咨询、产品服务、物流、运输等各相关产业发展,延伸形成农村经济发展全产业链,为我县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肥沃土壤。

来源:中共新晃侗族自治县委员会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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