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一是提高交强险责任限额,优化道路交通事故费率浮动系数。二是理顺商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提升责任限额,丰富商车险产品。三是逐步放开自主定价系数浮动范围,优化无赔款优待系数,科学设定手续费比例上限。四是将商车险示范产品的准入方式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支持中小财险公司优先开发差异化的创新产品。五是积极推广电子保单制度,加强新技术研究应用。六是提高准备金监管有效性,强化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强化中介监管,防范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
来源:中国银保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