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湘金监发〔2022〕70号)等文件精神,立足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实际和监管工作需要,经省司法厅法制审查,2023年3月6日,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湘金监发〔2023〕11号)(以下简称《评级办法》)。《评级办法》的出台,有利于提升监管效率,强化监管导向,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强化合规经营意识、关注主业和特色、优化业务结构、增强内生发展动力。
二、主要内容
《评级办法》共6章,20条。具体包括总则(1-5条)、评级流程(6-11条)、评分指标(12-15条)、评级分类标准(16-18条)、结果运用(19条)、附则(20条)及附件。
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小额贷款公司分类评级工作由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市、县级监管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评级工作原则上每年组织一次,以上一个完整年度为评价期间。
第二部分为评级流程。一是明确了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工作的操作步骤、形式及相关要求。二是明确了可以开展动态评级的情形。
1.评级程序
公司自评——县级监管部门初评——市级监管部门复评——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审定,并按一定比例现场抽查后审定评级结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通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在官网上公开评级结果——换发经许可证。
2.材料清单
根据评级需重点考量的小额贷款公司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合规经营、风险防控和接受监管等五个方面内容,逐项列出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所需提交材料。
3.动态评级情况
出现新设立满12个月的小额贷款公司主动申请、小额贷款公司发生重大变化或异常、现场检查需调整评级等情形、可开展动态评级。
第三部分为评分指标。评级采取百分制,设置了“公司治理、业务发展、合规经营、风险防控和监管评价”五大类评价指标,按照定性和定量结合的原则,从“三会一层”设置和管理、公司章程执行情况、制度建设、贷款投向、利率水平、贷款集中度、盈利能力、纳税贡献、不良贷款、准备金计提、融资管理、信访举报等方面细化了评分指标。评级指标由定量和定性两类评价指标组成。评级通过正面评价计分、负面事项扣分、奖励事项加分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价、并列明了可以加分的情形,加分上限为8分。
第四部分为评级分类标准。小额贷款公司评级共分A、B、C、D四个类别,得分90分(含)以上为A级,80(含)-90分的为B级,60(含)-80分的为C级,60分以下的为D级。列明了不得评为A级的六种情形和“一票否决”直接评为D级的十八种情形。
第五部分为结果运用。分类监管评级结果将作为合理配置监管资源、精准制定监管计划、有效采取监管措施的主要依据。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不同评价等级对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允许公司开展规定的业务。对存在风险的小额贷款公司采取加大监管力度、限期整改等不同的监管措施。同时,还将评级结果作为小额贷款公司政府奖励扶持、开展业务创新等重要依据。
第六部分为附则。明确了《评级办法》的实施时间。《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湘金监发〔2022〕8号)废止。
附件主要包括三个表格和一个说明。小额贷款公司基本情况表包括公司上一年度各项业务经营指标数值;分类监管评级考核评分表详细列明了分类监管评级各项主干指标、二级指标的分值及指标评分细则;分类评级指标说明就分类监管评级考核评分表的量化指标列明了计算公式,部分定性指标进行了详细解释;分类监管评级汇总表是统一制式,便于市、县两级监管部门填报。
原文: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