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及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增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高质量完成湖南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课题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课题承接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经济金融工作决策部署,聚焦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研究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金融支撑。
二、课题题目和任务
(一)课题名称:《湖南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课题研究》。
(二)课题任务:结合湖南实际,开展省内省外调研分析,研究探索推动我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路径与对策,重点研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现状分析:调研并梳理我省有代表性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基本情况,分析服务实体经济成效、改革发展成效等。
2.问题剖析:聚焦经营转型、资本实力、风险管控、公司治理、人才队伍、数字化建设、合规管理等方面,分析共性问题与个性短板,深入剖析根源。
3.形势分析与风险研判:结合宏观经济、行业监管、市场环境变化,分析机构发展面临的机遇、挑战,重点研判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及区域性金融风险隐患。
4.经验借鉴:对标各兄弟省份在地方金融改革、机构提质、风险出清、业态规范等方面的成熟做法,提炼可复制、可落地的经验举措。
5.高质量发展对策建议:结合全省发展战略,提出系统性、可操作的政策建议与工作举措。
三、招标对象
课题招标面向高校、科研院所、依法成立的企业和相关社会组织等单位,不面向个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以及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且经费完全或主要由财政保障的群团组织。
四、申报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具有较强的研究实力,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力,有完成课题研究任务的服务能力,能够为课题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2.课题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课题负责人必须具有较高的理论学术功底和较强的组织研究能力;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担任党政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主管级以上(含主管级)领导职务;组建3到5人(不包含课题负责人)实力较强的课题组;必须全程参与课题研究工作,不得只挂名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课题负责人及其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金融、管理等专业知识,能准确把握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展情况,具有相关领域研究课题的经验和成果,掌握了解相关领域最新动态。
五、课题经费
课题费为8万元以内。下达课题中标通知书后拨付50%,其余50%待课题评审验收合格后拨付。课题评审验收不合格者收回全部课题经费。
六、申报方式
请课题申报人于2026年7月17日17:30前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资质证照)复印件、供应商资质证明资料、课题负责人专业技术职称或行政职务证明材料等邮寄至省委金融办,同时将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hunanjr@126.com,逾期不再受理。
七、招标程序
(一)省委金融办将在申报截止日期后及时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请申报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委托书、5份密封的《课题申报表》参加应标,省委金融办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定中标单位。
(二)中标机构与省委金融办签订课题调研合作协议。
八、有关要求
(一)课题中标机构应制定调研计划,按合同约定组织和开展课题调研,定期报告调研进展情况,接受监督指导。在制定调研大纲、开展研究工作、撰写调研报告过程中加强与省委金融办对接,提高调研工作的针对性。
(二)课题中标机构应于2026年9月20日前形成调研报告。
(三)课题调研任务完成后,及时提出成果验收申请,省委金融办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结题验收。未通过者,应根据评审专家的意见建议,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补充和完善。重新验收不合格者予以撤项。
(四)调研成果归省委金融办所有,未经同意,不得引用、扩散和公开发表。
联系人:彭魏倬加;
电话:0731-82211101;
地址:长沙市五一大道351号三办304室。
中共湖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