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督促商业保理公司恪守契约精神,及时支付企业账款,加速资金循环,优化营商环境,提振企业信心,切实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助力畅通经济循环,现公布关于我省商业保理公司法人机构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投诉举报渠道。具体如下:
一、投诉举报渠道
电话:0731-82212297;
邮箱:sdfjrjgjbxc@163.com;
传真:0731-82212930;
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五一大道351号省政府机关二院三办公楼207室。
二、投诉举报范围
商业保理公司未严格执行《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存在以下行为的:协助核心企业限定中小企业供应商的应收账款融资提供方;协助核心企业强制中小企业接受非现金支付方式;协助核心企业采取各种方式不合理拉长账期;保理业务合同设置的交易条件明显违反公平原则;收取的保理融资款利率过高;未向客户如实、充分揭示有关产品或服务的关键条款、主要风险;其他变相拖欠中小企业账款的行为。
三、投诉举报方式
投诉人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0日前,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实名投诉举报存在上述情形的我省商业保理公司法人机构。投诉举报人需同时提供相关说明和佐证材料(无佐证材料的不予受理),我局将组织有关市州金融办核实有关情况并予以处理,同时对投诉举报人和投诉举报信息予以保密。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