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函〔2022〕190号
邵阳创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你司《邵阳创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书》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我省小额贷款公司政策规定及邵阳市、大祥区监管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1.同意由邵阳市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邵阳市创业商会共同设立邵阳创业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邵阳市阳光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出资3060万元,持股51%;邵阳市创业商会出资2940万元,持股49%。注册地为邵阳市大祥区邵水西路东方威尼斯1栋7楼701室。经营范围为发放小额贷款、提供财务咨询以及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为刘建雄。
2.公司应当凭批复文件依法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并于45日内挂牌营业。未挂牌营业前,不得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3.公司开业后,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格经营范围,严格履行承诺,主动接受监管,有效防范风险。公司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洗钱、发放高利贷及暴力催债等违法违规活动。
特此批复。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