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函〔2022〕157号
娄底高溪创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湘金监〔2021〕91号)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娄底市金融办、娄底市娄星区金融办的初审意见,经对你公司报送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金由10000万元减至5000万元。
减资后你公司新的股权结构为:娄底高溪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00万元,占比100%。
你公司获此批复后,应尽快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