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停业整改工作的通 知

  • 索引号:430S00/2022-02016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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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2-06-2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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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做好小额贷款公司停业整改工作的通 知

湘金监发〔2022〕38号

各市州金融办:

根据《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湘金监发〔20228号)文件要求,我局开展了2021年度分类监管评级工作,并对评级结果进行公告,其中有12家小额贷款公司被评为D级,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需进行停业整改。为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金融办根据《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分类监管评级办法》(湘金监发〔20228号)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结合整改类小额贷款公司(名单见附件)实际情况,逐一下达《停业整改通知书》,提出整改意见并明确整改期限。整改验收合格之前,不得开展包括发放小额贷款和财务咨询在内的所有业务工作。对主动参加分类监管评级工作,被评为D级的(6家),整改期限最迟不得超过20221230日。对不参加分类监管评级工作,被评为D级的6家,整改时间最迟不得超过2022930日。

二、请各市州金融办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86)、《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工作指引(试行)》(湘金监发〔202191号)和《关于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取(注)消业务资质的规定》(湘金监发〔201812号)等文件规定,对整改类小额贷款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验收。整改验收工作按照整改一家,验收一家,报告一家的原则,及时向我局书面报告整改验收情况。对拒不整改和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我局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取消其发放小额贷款业务资质。

三、请各市州金融办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小额贷款公司整改督促和验收工作。

附件:2021年度整改类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616

附件

2021年度整改类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序号

类别

公司名称

1

主动参加分类监管评级工作被评为D

湘乡市新湘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

常德市澧县银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3

常德市鼎城区华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4

汝城县锦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5

江华瑶族自治县华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6

麻阳苗族自治县富源农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7

不参加分类监管评级被评为D

津市市金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8

常德市鑫达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9

醴陵银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0

张家界市永定区胜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1

岳阳城陵矶临港产业新区金港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12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成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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