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函〔2022〕6号
岳阳市云溪区鑫联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岳阳市金融办、岳阳市云溪区金融办的初审意见,经对你公司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原自然人股东姚得胜将其所持有的40%股权(计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转让给新进股东岳阳市梅溪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20%股权(计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转让给新进股东姚家瑞,转让后姚得胜退出;同意你公司原自然人股东胡小琳将其所持有的10%股权(计注册资本金500万元)转让给原自然人股东傅静华,将其所持有的10%股权(计注册资本金500万元)转让给原自然人股东胡志坤,转让后胡小琳退出。
转让后你公司新的股权结构为:岳阳市梅溪桥农贸市场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比40%;姚家瑞出资1000万元,占比20%;傅静华出资1000万元,占比20%;胡志坤出资1000万元,占比20%。你公司获此批复后,应尽快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此复。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