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发〔2021〕82号
湖南星大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变更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初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原自然人股东张胜东将其持有的1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20%的股份,罗义勇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20%的股份,周中于将其持有的4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8%的股份,转让给长沙明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长沙明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湖南威胜达商贸发展有限公司出资2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0%;湖南新世纪远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出资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
请根据此批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