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函〔2021〕166号
娄底高溪创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筹):
根据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政策规定以及娄底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出具的初审意见,经对你单位报送的申请开业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由娄底高溪创新集团有限公司全额出资设立娄底高溪创新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业务范围为发放小额贷款、提供财务咨询以及经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执行董事为熊泽南;总经理为彭功庆;公司注册地址为娄底市娄星区黄泥塘办事处高溪社区创业大楼第3楼。
二、公司获此批复后,凭此批复办理小额贷款公司备案登记及工商登记等手续,并尽快实现挂牌营业。
三、公司开业后,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相关制度规定,严格履行承诺,严格业务范围,主动接受监管,有效防范风险,坚持规范经营和依法依规运作。公司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洗钱、发放高利贷及暴力催债等违法违规活动。
四、公司涉及增资扩股、变更经营范围等重大事项,须经县(市、区)、市(州)两级监管部门审核后,报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核准同意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特此批复。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