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函〔2021〕138号
长沙银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全省小额贷款行业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的通知》(湘金监发〔2020〕15号)有关规定和长沙市金融办、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初审意见,经对你公司报来的《委托贷款业务申请材料》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你公司获此批复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并报各级监管部门备案。你公司应严格遵照《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湘金监发〔2020〕26号)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此复。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