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长沙银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批复

  • 索引号:430S00/2021-08003059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1-08-26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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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同意长沙银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批复

湘金监函〔2021138


长沙银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全省小额贷款行业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影响和复工复产的通知》(湘金监发〔2020〕15号)有关规定和长沙市金融办、长沙高新区管委会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初审意见,经对你公司报来的《委托贷款业务申请材料》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你公司获此批复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经营范围变更手续,并报各级监管部门备案。你公司应严格遵照《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委托贷款业务监管工作指引(试行)》(湘金监发〔2020〕26号)有关规定依法合规开展委托贷款业务。

此复。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26日


关于同意长沙银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批复

20400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