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2021-463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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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0-12-31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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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印发《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金监发〔202095


各市州金融办、人民银行各市州中心支行、各银保监分局、各相关金融机构:

现将《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 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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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三高四新 加快经济高质量

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省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要求,加快打造三个高地和更好担当四新使命,落实五项重点任务,切实推动金融服务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为根本遵循,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以金融供给侧改革为主线,着力发挥金融对三个高地的支撑作用,加快构建和完善适应新发展阶段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为开启四个全面新的伟大征程、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提供金融保障。

二、总体目标

力争十四五期间,全省社会融资规模和金融业增加值年均增速持续快于经济增长,多数主要金融指标逐步跻入全国前10位或走在中部地区前列。到2025年末,全省社会融资规模达到2.5万亿元以上,金融业增加值占全省GDP比重提高到6%以上;各项存款余额、贷款余额分别突破9万亿元、8万亿元,其中贷款年均增速保持在10%以上,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开放型经济等行业和领域贷款所占比重明显提高;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破零倍增计划取得突破性进展,一批重点高新企业通过直接融资做大做强,全省A股上市公司突破200家,省内股权交易市场挂牌企业总数突破1500家;保险业原保费收入突破2500亿元。金融服务体系日趋完善,服务质效不断提升,融资成本稳步降低,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三、重点任务

(一)构建金融服务两个体系,畅通城乡融资渠道

1.健全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体系。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户信贷投放,稳步提高从银行获得首次贷款支持的小微企业户数及贷款金额。大力推动信易贷融资,探索建立信易贷风险补偿和白名单制度。鼓励金融机构采用提前审批、循环贷款等方式,大幅增加无还本续贷,提高小微企业续贷占比。鼓励银行通过税银合作、特许经营权、重点项目采购合同等方式,减少对抵押担保的过度依赖,加大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落实“4321”风险分担机制。

2.补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创新三农金融服务,更好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资金需求,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提升服务三农水平。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开展生猪活体抵押贷款试点,更好满足生猪产业融资需求。以提质、扩面、增品为重点,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扩大水稻、生猪等重要农产品价格保险、收入保险试点范围。构建农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探索开展乡村金融信用试点,持续加大涉农信贷支持。

(二)缓解企业融资两大难题,有效加大资金投入

1.加大信贷投入。抓好各项银政、银企战略合作协议落地生效,引导银行机构加强项目对接,争取更大信贷规模。综合运用政策性金融工具,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政策,加大对两新一重等重点领域信贷投放,提高中长期贷款比重。围绕稳步实施八大工程”“七大计划,强化金融服务保障,重点支持我省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智能制造、5G通信、生物医药等先进装备制造业企业、行业领军企业上台阶、上水平,支持钢铁、有色、化工等传统行业加快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

2.拓宽融资渠道。推动各类金融机构进园区、进企业。深化银政、银企、银担合作,建立制造业企业白名单制度,实行定制化精准服务,满足企业个性化融资需求。探索设立制造业专项并购基金,鼓励制造类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通过并购重组做优做强。鼓励优势企业通过首发上市、再融资、发行债券等形式提高直接融资占比。引导保险资金通过债权、股权投资计划,提高权益类投资比重,支持新型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3.降低融资成本。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等优惠政策。严格执行信贷服务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政策规定,持续开展清理违规融资通道业务和不合理收费专项行动。逐步扩大潇湘财银贷试点范围,健全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提高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范围、比例和额度。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降低收费标准,逐步将小微企业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以下。

(三)稳步实施两个倍增,加快资本市场发展

1.抓好企业上市倍增。以全面实施注册制改革为契机,压实地方政府、各级园区责任,建立企业上市工作事项办理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企业上市破零倍增计划。增强资本市场县域工程针对性和实施效果,推动专业服务向县域下沉。坚持多渠道联动,力争到2025年,直接融资比重明显提高,A股挂牌上市公司实现市州全覆盖,全省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稳居中部省份前列。

2.推动挂牌企业倍增。积极争取将湖南股权交易所纳入全国区域性股权市场试点范围。加快基础制度和业务创新,指导湖南股权交易所设立乡村振兴、文化创意等特色板块,做优做强科技创新专板,鼓励各类中小企业在湖南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力争到2025年挂牌企业数量达到1500家。

3.加快科技企业上市。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充实科创板企业上市后备库。依托沪深两大证券交易所驻湖南服务基地、区域性股权市场科创专板定向辅导和孵化作用,推动更多优势科技企业到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进一步提升省级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用,加大对科技企业上市奖补力度。

4.提升上市公司质量。鼓励上市公司发起设立并购基金,通过资产并购等手段延伸产业链条。支持上市公司利用定向增发、配股、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等多种融资工具,增强资本实力。督促ST等上市公司开展资产重组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方式,恢复持续经营能力。搭建地方国有资本投资平台,参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帮助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四)优先发展两类基金,扶持优势产业发展

1.大力发展私募股权基金。支持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培育多元投资主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产业项目建设。加大政府类投资基金对初创型中小企业支持,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新模式。加快基金聚集区发展,支持各类基金管理机构落户基金聚集区,推动出台支持基金小镇发展配套政策。用好国际国内两种资源,探索设立外资股权投资类企业。力争到2025年底,全省私募股权投资规模较十三五末翻一番。

2.有效发挥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壮大我省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其与专业投资机构和产业龙头企业组建子基金,参与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科技型企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军民融合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设立智能制造、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专项投资基金,规范设立和运作程序,加强绩效管理,通过市场化直投等方式推动产业发展。建立产业投资项目库,加强路演平台建设,实现产业基金、项目有效对接。

(五)加快两项创新,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1.加快发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构建供应链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一体化金融供给体系,提高供应链融资线上结算和数字化水平。拓宽供应链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渠道,提高融资效率。建立应收账款融资综合推进体系,盘活存量资源。支持金融机构与人民银行认可的供应链票据平台对接,鼓励核心企业签发供应链票据,引导银行为供应链票据开展贴现、质押等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通过标准化票据从债券市场融资。

2.推动科技企业知识价值型信用贷款试点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制定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实施办法,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稳步推进科技企业知识价值型信用贷款试点。建立信用贷款科学评价体系,提高金融机构主动参与试点积极性和资金使用效率。健全知识产权融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扶持政策,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体系,完善风险补偿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可持续发展。

(六)激发两大活力,加快金融业改革开放步伐

1.积极引入境外机构和资本。主动对接外资金融机构,提升服务效能,吸引境外知名机构来湘设立分支机构。积极向境外机构推介我省优质企业。引导我省金融机构在改革重组中适时引进实力雄厚、具备市场资源和战略眼光的境外投资者,增强资本实力。

2.加强自贸区配套金融服务。立足中国(湖南)自贸区改革良好政策机遇,开展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试点和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提高外汇资金使用便利化程度。在自贸区内放宽跨国公司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准入条件,扩大政策影响力和惠及面,提高企业资金跨境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允许银行按照展业三原则办理经常项目购付汇、收结汇及划转等手续,优化外汇收支单证审核。探索开展境内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促进跨境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稳妥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试点。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按国际通行规则在自贸区范围内开展产品服务及投融资方式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七)坚持两个引领,推动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发展

1.加快科技金融发展。支持商业银行设立科技支行等专营机构,加强和改进中小科技型企业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大科技信贷投放规模;开展知识产权、专利权、专属设备抵质押贷款业务,建立投、贷、债、保联动机制。发展科技保险,继续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和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推广中小科技企业贷款保证保险、贷款担保责任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产品。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创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提高保险保障水平,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资本化。引导金融机构和科技金融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信息化手段开展企业信用评级或直接授信,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做好数字货币试点工作,推动数字经济发展。

2.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扩大绿色信贷投放和绿色债券发行规模。加强与国际金融机构合作,争取对我省低碳城市和低碳项目资金扶持。探索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完善节能减排金融服务,出资认缴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设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建立绿色项目库,支持环保节能产业发展。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强化环境污染风险管理。

3.推进金融中心建设。坚持科技金融、绿色金融发展定位,加快湖南金融中心建设,进一步发挥省级金融中心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指导湘江新区出台税收贡献激励和人才引进配套政策,积极吸引省内外各类金融机构落户金融中心。实施一站式服务,鼓励落户金融科技企业申报地方金融牌照。对在湖南金融中心新设或从省外迁入、符合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条件的持牌类金融机构,省财政按新设金融机构标准给予奖励。

(八)建设两个平台,提升金融服务保障能力

1.打造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整合政府信息、企业信息和金融机构资源,通过搭建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加快信易贷功能融合,加快建设金融机构信息和产品数据库、中小企业数据库、信用信息数据库、项目信息数据库,提升数字金融服务水平,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2.加快建设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按照早监测、早发现、早介入、早处置的目标定位,探索建立覆盖全省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并实现与国家平台有效对接,提高风险识别率,推动风险处置关口前移。加大涉众型金融领域存量风险化解,严控增量风险。强化责任落实,密切监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积极稳妥推进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加大对恶意逃废金融债务打击力度,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有效防范金融违约风险,加强高风险机构处置。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四、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湖南省金融稳定发展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密切与金融委地方协调机制(湖南省)的协作,围绕加快打造三个高地、担当四新使命和落实五项重点任务,强化本意见实施中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统筹协调力度,定期调度情况,及时通报点评。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体系,将本意见的实施成效作为对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任务完成较好的部门、地区和机构进行表扬奖励。

(二)落实责任分工,细化配套措施。市县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类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对标目标任务,落实责任要求,细化具体举措,确保意见落实取得实效。同时,加强部门及行业领域协调联动,加大业务培训交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加强与发改、财政、工信、科技、商贸等经济主管部门的衔接,及时将省委、省政府的相关决策部署,以及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向金融机构推介,促进融资对接活动常态化。

(三)加大政策扶持,引导融资创新。用好用活财政专项奖补资金,逐步增加财政投入,改进奖补办法,形成有利于扩大融资规模、降低融资成本、提升融资质效的财税扶持政策体系。对接国家与省级重大人才工程,将金融人才纳入全省人才引进计划。对高端金融人才提供落户、居住、子女教育等便利服务并按规定给予相应补助。开展领导干部常态化金融知识培训,提高金融工作能力和水平。

(四)注重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大力开展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系列宣传。加强舆情监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来源:政策法规处



关于印发《金融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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