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同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经审查,你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的减少注册资本(经营许可证编号:HNXD-01038)的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该申请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项、《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项等规定,现决定准予你公司注册资本作如下变更:
同意你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0万元减少至6,000万元,变更后,股东人数不变,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