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函〔2021〕135号
安仁县福缘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根据我省小额贷款公司相关政策规定及郴州市金融办、安仁县金融办出具的初审意见,经对你公司所报送申请变更材料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将原法人股东安仁县中兴橡胶有限公司所持10%的股份(计注册资本金300万元)转让给原自然人股东阳清娥,转让后安仁县中兴橡胶有限公司退出。 转让后公司新的股权结构为:安仁县银河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出资900万元,占比30%;阳清娥出资600万元,占比20%;阳爱林出资300万元,占比10%;王桂英出资300万元,占比10%;刘俊出资240万元,占比8%;刘德时出资180万元,占比6%;刘广华出资180万元,占比6%;段文生出资180万元,占比6%;李久北出资90万元,占比3%;刘喜喜出资30万元,占比1%。 你公司获此批复后,请尽快到相关部门依法办理变更手续。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