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发〔2021〕22号
湖南金桥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变更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岳阳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初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程岳新变更为许骏。
二、同意公司住所由岳阳市岳阳楼区求索西路544号,变更为岳阳市岳阳楼区青年中路锦城嘉园122号。
三、同意原自然人股东付强将其持有的公司30万出资额,占注册资本6%股权转让给许骏;同意原自然人股东汪涛将其持有的公司31万出资额,占注册资本6.2%股权转让给许骏。
四、原自然人股东程岳新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出资额,占注册资本20%股权转让给刘恩怡,鉴于刘恩怡系退休公职人员,根据组织部门相关规定,不能参股典当企业。同意刘恩怡将其持有的公司100万出资额,占注册资本20%股权转让给深圳瀚星传媒有限公司。
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岳阳老巴陵水产食品有限公司出资23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7.8%;岳阳市大久贸易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深圳瀚星传媒有限公司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许骏出资6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2.2%。
请根据此批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1.典当行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
2.典当行备案登记表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
来源:保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