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发〔2020〕69号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常德国鑫典当有限公司
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常德国鑫典当有限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变更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常德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初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司住所由“常德市朗州路818号”变更为“武陵区紫缘路383号聚和苑1号楼103室” 。
二、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陈明哲”变更为“徐维君”;
三、同意原法人股东常德市地利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持有的10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10%的全部国有股份无偿划转给常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常德市现代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9000万元,占注册资本90%; 常德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
请根据此批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1.典当行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
2.典当行备案登记表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