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发〔2019〕70号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桂阳华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桂阳华丰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变更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郴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初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侯建华”变更为“史兰生”。
二、同意公司原股东江文将持有的100万元出资额,占6.67 %的股份转让给新股东江小梅。
变更后股权结构为:北京泰利军泰矿业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2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33%;桂阳盈丰投资有限公司出资额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3.33%;侯建华出资额2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6%;侯聪出资额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6.67%;江小梅出资1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67%。
请根据此批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批复。
附件:1.典当行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
2.典当行备案登记表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