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发〔2020〕32号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关于同意湖南升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有关事项的批复
湖南升隆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变更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和《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的初审意见,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由陈昭变更为方四满;
二、同意原法人股东湖南启富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2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3%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方四满;同意原自然人股东陈昭持有的24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24%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方四满;同意原自然人股东张敬唐持有的2500万元出资额,占注册资本25%的股份全部转让给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
变更后股权结构为:湖南升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4800万元,占注册资本48%;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出资额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25%。方四满出资额2700万元,占注册资本27%。
请根据此批复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此复。
附件:1.典当行备案登记事项变更表
2.典当行备案登记表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