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湖南钻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南博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通报

  • 索引号:430S00719/2016-16090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6-02-10 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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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关于收缴湖南钻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南博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通报

  湘政金发[2015]1号

  

  湖南钻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3日经我办批准设立,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许可证编号湘A000059。2011年11月9日在省工商局登记注册,法定代表人:王武志,注册地址芙蓉区五一路618号银华大酒店1716室。

  湖南钻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存在多次违规事项:一是多次违规变更股权、高管及办公地址。该公司成立以后,未经省、市、区各级金融办审核批准,先后多次在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股东、高管及办公地址。目前,公司实际的高管除董事长刘建强未变动外,其余高管均空缺;法定代表人也由王武志变更为陈爱辉,办公地址多次变更,现为芙蓉区芙蓉中路碧云天大厦28楼。二是公司内控松散, 2014年1月开始公司发生大量代偿,先后被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冻结银行账户。三是违规参与民间借贷。自2013年3月至2014年3月,该公司在长沙民间借贷服务中心为民间借贷提供担保业务,业务累计达数千万元,其中有一部分为该公司关联公司借款,还有309万元为公司自担自用,现借贷业务已大部分到期,客户无力偿还,导致公司出现大量代偿。四是违规使用注册资本金。由于该公司大股东投资失败,资金链断裂,挪用公司注册资本金,现公司已无力支付代偿。五是挪用客户保证金。该公司违反了客户保证金的管理规定,收取的客户保证金没有专户存储,目前,该公司所有银行帐户已被法院冻结,无法返回客户保证金。

  湖南博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于2008年7月经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成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整,法定代表人:杨勇,注册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芙蓉中路388号鲇鱼套颐美会现代城2栋1927房,2011年4月8日获得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颁发的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湘A000005。

  2014年以来,湖南博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多次为股东的关联公司民间融资进行担保,且数额巨大,借款人无力偿还时,该公司作为担保方也未履行担保责任与担保代偿。监管部门多次对该下发了书面整改通知、约谈执行董事,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履行担保责任,但该公司将监管部门的整改通知和约谈要求置若罔闻,目前,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业务负责人电话无法联系。债权人多次集体上访,影响了社会金融秩序的稳定。

  为强化我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维护融资担保的市场秩序,净化融资担保行业环境。根据《湖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发〔2010〕66号)、《关于融资担保公司设立与变更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湘政金发〔2014〕32号)和《湖南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湘政金发〔2011〕11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取消湖南钻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湖南博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两家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资格,收缴其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

  请长沙市金融办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上述两家公司后续处置工作。

  特此通报。

   

  

   

  

     2015年1月9日

 


关于收缴湖南钻石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湖南博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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