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函[2015]5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办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现将具体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办高度重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将其作为我办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和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我办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省改革发展大局,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千方百计支持地方经济建设,为湖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办机关门户网站正式开通运行后,我办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信息做到依法、准确、及时公开,树立了法治型、透明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整体形象。截止目前,办机关门户网站完成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做到及时发布各类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及时公开行政许可及办事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及时公布相关人事信息、行业监管信息等。通过逐步完善栏目设置和网站功能,我办力争把机关门户网站建设成为宣传湖南金融发展的一扇窗口。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办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分管综合文秘的副主任牵头负责,综合处(人事处)和信息中心承担具体工作,相关处室提供信息保障,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通过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职责,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进行。
(二)统一权限管理。我办通过使用内容管理系统,统一网站管理权限,将各处室、中心拟发布信息统一在内容管理系统中,既便于信息发布权限的集中管理,也方便信息及时发布。灵活且实用的统一权限管理推动和促进了办机关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同时也保证网站信息发布的可控性。
(三)突出重点事项。在工作中,我们以“满足群众需求、确保群众满意”为导向,注重发布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金融信息,努力提高信息发布的工作质量,确保群众能及时了解我办各工作事项的具体进展,并通过便捷、快速的渠道得到信息支持。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
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四类:一是单位简介、部门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二是部门工作机构、主要职能及我办的一些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和重要的政务信息;三是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四是依申请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我办主要利用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系统平台和办机关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5年,省政府金融办收到5次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都予以了公开。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办通过办机关门户网站处理咨询投诉11次。
六、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办没有因政务信息公开问题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省政府金融办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
八、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也存在不足,比如:政务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还不够强,部分栏目内容少、更新速度有待加强;报送的政务信息质量不高,采用率偏低。2016年,省政府金融办将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安排;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使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四是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前的保密审查和监督,严防泄密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