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办函〔2024〕31号
省农业农村厅:
于亮委员提出的《关于推进民族地区省际边界县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完善政策体系
会同省财政厅等单位印发了《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湘财金〔2023〕23号),围绕债权融资做增信、股权融资做引导、资本市场募资做培育,提出了多项奖补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在少数民族自治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设立分支机构;配合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中国人民银行湖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南监管局、湖南证监局等有关单位印发了《湖南省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实施方案》(湘银发〔2023〕1号),从加大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等重点领域金融投入、增强涉农金融服务质效、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强化政策保障、加强组织领导等九个方面提出了27条具体措施;出台了《湖南省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湘金监发〔2022〕70号),对由脱贫地区企业法人作为主要股东(主发起人)在当地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适当降低条件。
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
通过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建立完善信贷调度和真抓实干机制、加大政银企对接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下沉机构到县域,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粮食安全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边界县重大项目建设的信贷投放力度。截至2024年3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2.3万亿元,同比增长11.7%,高于全部贷款增速2.0个百分点;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为31.2%,同比提高0.5个百分点;一季度新增1200亿元,占全部贷款新增的39.8%。
三、强化资本市场支持
一是组织资本市场培训。联合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分别开展了资本市场服务周活动,举办培训、路演及投融资对接等活动,包括边界县企业在内共有600余家企业参加相关活动。二是推动边界县企业到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并按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安排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补助。2023年共有12家边界县企业在湖南股交所挂牌,共有8个边界县的10家企业获得2023年度区域性股权市场股改挂牌补助145万元。三是支持县域企业上市。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充分发掘重点帮扶县的上市后备资源,共有36家边界县企业进入2023年省上市后备库资源库。
四、优化融资担保体服务
一是持续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目前全省融资担保公司109家,已有42家融资担保公司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名单,实现市州机构全覆盖和县市区业务全覆盖。截至2023年末,全省融资担保公司年末在保余额2473.46亿元,同比增长12.51%;年新增担保额1777.27亿元,直接融资担保年化综合费率已降至1.5%,同比下降13.3%。二是持续深化政银担合作,鼓励融资担保公司创新产品服务。如湖南农担持续完善粮食贷、生猪贷、油茶贷等特色产品,形成了“惠农担”16+N系列标准化担保产品体系,涵盖湖南省农业十大千亿产业。三是落实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和保费补贴机制。实施降费奖补,鼓励扩大支农支小支新业务规模,提高放大倍数,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动降费让利。截至目前,已完成2023年前三季度全省融资担保公司专项资金的审核工作共计23605.16万元。
下一步,我办将持续做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相关工作,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边界县的融资支持力度。一是落实完善金融体系奖励政策。对在银行机构在相关县市区设立分支机构的按规定给予奖励,鼓励银行机构下沉服务。二是积极引导边界县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融资,支持省财政厅牵头在省政府引导基金体系下设立边界县发展基金。三是加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和再担保体系建设力度,健全资本补充、代偿补偿、保费补贴“三补”机制,提高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增信能力。四是进一步发挥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的政策导向作用,不断完善信贷风险补偿、直接融资补助、融资创新奖励等激励机制。
以上意见供你单位统一答复提案者时参考。
中共湖南省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