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994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3-116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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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3-06-07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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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994号提案的答复

湘金监函〔2023134

李文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解决革命老区及后发地区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省财政厅调整省级财政担保基金的配套比例”的建议

为解决革命老区及后发地区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省财政在制定“潇湘财银贷”风险补偿政策时,已经对革命老区及后发地区进行了倾斜。一方面,2019年11月,省财政率先在原贫困县和湘赣边区县园区开展省县两级财政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相应贷款简称“潇湘财银贷”,革命老区及后发地区最先享受了风补政策红利。截至2022年末,湘西州、张家界市、怀化市等武陵山革命老区已有24个县落地实施这项政策,省财政安排省级保证金1.16亿元,支持合作银行累计向该区域284家小微企业发放信用贷款13.17亿元。另一方面,考虑到革命老区及后发地区财政困难,省财政厅在制定代偿资金省县分担比例时已经给予了倾斜支持,明确对11个原深度贫困县(其中怀化市2个、张家界市1个、湘西州7个)按6:4比例分担,对原贫困县、其他地区分别按5:5、4:6分担。

二、关于“省金融管理部门及银行升级贷款比例”的建议

省财政高度重视风险补偿资金的放大倍率和杠杆效应,在实施“潇湘财银贷”过程中明确要求合作银行贷款放大倍数不得低于风险保证金的5倍,否则财政不予分险。在此基础上,根据放大倍率情况制定了差异化风险分担比例,即放大倍率5-10倍的,风险保证金与银行按6:4比例分担风险;放大倍率超过10倍的,按7:3比例分险。下一步,我们将督促指导市县通过扩大“白名单”范围以及加强合作银行的绩效考核、末位淘汰等方式,不断推动潇湘财银贷扩面增量,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财政风补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关于“创新完善金融服务”的建议

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民营企业金融服务工作,多措并举督导金融机构落实落细民营小微企业系列金融支持政策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关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若干意见》、《关于落实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加大小微企业金融支持的通知》等系列金融支持措施,进一步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同时,切实推动改革试点。一是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启动实施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由省与试点区域按1:1比例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引导银行按知识价值评价结果为企业先期授信、按需放贷。截至2022年末,合作银行累计为2700余家企业发放纯信用贷款超70亿元。二是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联合开展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支持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简称“湘企融”)建设运营,明确依托“湘企融”搭建改革试点运行平台,从合作银行、先行地区和优质企业开始,稳步推进改革试点。三是建立了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2020年-2022年共向符合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补偿资金29697万元。四是中国银保监会湖南监管局办公室印发了《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有关监管考核工作要求的通知》(湘银保监办发〔2022〕13号)等考核文件,督导银行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

今年4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财政部门印发了《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我们将继续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革命老区后发地区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围绕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目标,引导金融机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增强与企业共渡难关的意识和责任感,一是持续增加金融供给。进一步贯彻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建立绿色通道,着力提升信贷便利度,突出保障革命老区重点项目、基础设施等民生领域的融资需求。二是持续优化服务质量。认真贯彻落实省“稳增长二十条”,充分助力打好发展“六仗”,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信用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企业融资,提升银企对接效率。三是持续补齐薄弱领域短板。加快补齐县域、“三农”等金融服务短板,加强无还本续贷、知识产权质押、农村资产质押等模式融资,大力服务和支持革命老区及后发地区发展。

感谢您对湖南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3日


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0994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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