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3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22-04003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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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2-06-20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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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38号提案的答复

湘金监函〔2022137

民革省委会:

你委提出的0038号《关于创新农村金融服务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我局研究,并结合省农业农村厅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推动金融机构深入开展涉农领域的金融服务,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高位谋划,高效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今年3月末,全省金融机构涉农贷款余额17495.38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29.8%,新增1013.5亿元,增速13.4%,高于各项贷款增速1.1个百分点,自2021年来,涉农贷款增速已连续15个月高于其他各项贷款增速。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出台政策措施,加强顶层设计。出台了《湖南省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长银发〔2021116号)《关于建立湖南省一村一机构金融教育主办制的实施意见》(长银发〔2021113号)等系列政策文件,从加大信贷支持、加强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完善金融服务配套支持政策等多个方面着力,为我省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保障。

二、注重多措并举,加大银行信贷支持。一是提升总量。协调各银行机构积极向总部汇报,争取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点工作融资计划,力争在单列融资额度、金融资源配置等方面向我省倾斜,与省政府加强十四五期间战略合作。二是精准投放。搭建政银企高效对接平台,通过政府搭台、银企唱戏,向银行推送优质企业、重点项目,推动金融资源加速向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聚集。三是督促激励。建立了三高四新领域重点信贷指标督促机制,对包括乡村振兴等领域在内的信贷投放进行月调度、月通报,激励银行加大投放力度。将全省14个市州涉农贷款、首贷户等指标纳入金融工作真抓实干督查激励机制,实施量化考核,激励各市州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力度。

三、加强市场培育,提升直接融资比重。一是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推动涉农上市企业通过再融资做大做强。二是加快上市培育。大力支持涉农企业股改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为脱贫县73家企业股改挂牌发放补助2190万元,补助标准比其他地区高20%2021年以来,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新增涉农挂牌企业39家,共有挂牌涉农企业424家,涉农企业共计实现融资20.7821亿元,其中2021年新增融资3.0073亿元。三是分阶段推进资本市场县域工程。出台了《资本市场县域工程行动计划(2020-2025)》,推动湖南股交所深入县域服务企业,引导金融资源通过省--县,对接农村投资主体。

四、突出稳中求进,发挥保险保障作用。为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着力打通农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从20209月起,我局探索开展了农村基础保险服务村村通试点。2021年,我局指导有关保险中介机构在浏阳市永安镇芦塘村、望城区乌山街道团山湖村、沅江市黄茅洲镇民心村挂牌设立了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站点,引导有关保险机构向三个村2000多名困难群众捐赠了保障金额77亿元的保险产品。去年12月,在长沙成功举办了首届生猪产业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安化县、邵阳县、汨罗市等9个县区实施了11个生猪价格保险项目,共承保生猪28.7万头,探索创新利用金融工具化解猪周期难题。

五、凝聚发展合力,强化地方金融协同。一是充分发挥融资担保稳定器助推器作用,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三农主体融资增信,对支小支农支新等政策性业务继续给予担保费、再担保费补贴,加大了政策扶持力度。截止20223月末,名单制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直接融资担保金额350.6亿元,其中小微企业和三农(含民宿行业)在保余额283.6亿元,同比增长29.5%。融资担保年化综合费率已降至0.61%,同比下降50%,有效缓解小微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六、坚持改革创新,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去年10月,推动新晃侗族自治县开展乡村振兴现代金融服务试点,通过构建“1+2+3+N”金融服务工作体系,探索形成普惠金融、政策性贴息、政策性担保、精准防贫综合保险、特色农业保险等政策性金融工具对实体经济的赋能效应。2016年至2018年,推动汉寿县、浏阳市等11个县市分别开展了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截至20216月末,全省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余额分别为8.7亿元和30.2亿元,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80万元、4096.45万元,不良率分别为0.93%、不良率2.0%

根据你委的建议,我局将协同省直相关部门在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中,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大支持力度。通过督促银行机构抓好与省政府合作协议中有关乡村振兴合作事项的落实、持续做好金融机构支持重点乡村振兴项目信贷投放的调度统计工作,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激励、引导商业银行积极对接农业百千万工程。进一步加大对省重点帮扶县及乡村振兴领域的信贷投放,支持粮食、油料、文化、旅游等特色产业发展。积极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鼓励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大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手段运用,加快征信体系建设,研发投放农村产权抵押金融产品,稳步扩大两权抵押贷款规模。制定出台《湖南省绿色金融改革工作方案》和《绿色环境权益抵质押贷款改革试点实施方案》,通过政府引导,信贷风险补偿、政策性担保增信,绿色保险分险等措施,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改革创新。

二是推动金融机构下沉服务,提升服务质效。鼓励金融机构在乡村振兴重点地区设机构。做好完善金融体系奖励相关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发起设立村镇银行、在县域、乡镇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农村商业银行深化改革,指导省联社推动农商行进一步深化改革,坚守服务三农主业、服务县域的定位。健全农村产权评估与抵押登记等配套服务,优化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处置机制,规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搭建银企对接平台,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渠道,建立确权数据、产权信息、交易现状、交易价格、交易规模和经营主体信息等交易综合大数据平台,改变银企信息不对称、沟通不顺畅的局面,打造银行、企业、农户合作的绿色通道

三是加强风险防范。强化风险补偿,建立风险补偿基金,作为贷款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来源和保障,适度提高风险补偿比例。加强银担合作,推动银行机构、涉农类融资性担保公司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抵押/农村住房抵押+基金担保土地经营权抵押/农村住房抵押+农保中心担保等组合担保方式,进一步防范信贷风险。积极推动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出台,规范交易程序,建立管理制度,完善农村产权分级交易标准、规则和流程。构建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工商资本准入监管和风险防范,完善风险分担补偿机制,加强定期检查和动态监测,促进公平规范交易,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四是加大县域上市后备企业培育力度。深挖涉农后备企业,加大培育力度,积极支持涉农企业上市、挂牌新三板和省股交所,助力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积极中报新三板精选,并向主板、创业板转板。

五是构建三农支持体系。继续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落实融资担保代偿补偿和保费补贴等机制,鼓励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支持三农发展。

推动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专项资金,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交易专业化服务,构建农村产权交易配套融资支持机制,通过贴息、奖励等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激活农村产权主体、要素和市场。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引入更多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共同支持全省乡村振兴工作。

感谢你委对我省金融工作及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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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003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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