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号:0068 |
类 别:工交 |
分类号: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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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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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标题 |
关于支持港澳青年来湘创业兴业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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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姓名 |
毛铁 等 1 名 |
代 表 团 |
衡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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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证号 |
13079 |
邮政编码 |
410000 |
联系电话 |
15084997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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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C1栋十一楼11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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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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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国之道,人才为先。人才数量和质量是衡量一个国家、区域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其竞争力的强弱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或区域的竞争力。港澳青年是重要的人才资源群体,更是具有国际视野,国内与国际接轨最强的青年人才资源。当前港澳地区特别是香港社会长治久安的机制开始形成,香港青年对祖国的认同感和国家意识是“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关键力量。目前,广东省、浙江省等经济发达省份和地区,纷纷出台专门政策,加大力度吸引和扶持港澳青年到当地创业兴业。湖南“十步之内、必有芳草”,大力支持港澳青年来湘创业兴业,对增加港澳青年的发展空间和天地,增强他们的国家意识和对祖国的认同感,具有重要的政治意义。同时,湖南作为承接粤港澳产业转移的桥头堡,吸引港澳青年来湘创新创业,将有利加快湖南深度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链、创新链,促进湖南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建议省人民政府加强政策创新,加大工作力度,把吸引港澳青年来湘创新创业作为一件关系湖南长远发展的大事要事来抓。 一、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鼓励支持港澳青年来湘就业。一是支持港澳学生来湘实习见习就业。鼓励湖南企业接收港澳学生来湘实习见习就业,对符合条件的港澳学生及接收企业,按照湖南有关政策给予补贴。首次在湘就业并符合条件的港澳居民,按照本市有关人才政策,享受相应待遇。二是进一步优化港澳人才政策。将在湘工作的港澳人士纳入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符合认定条件的享受我省引进人才相应待遇。按内地与香港个人所得税税负差额,对在湘工作的符合条件的港澳籍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给予补贴,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首次来湖南就业的港澳居民,按照本科生1万元、硕士研究生及以上2万元的标准给予港澳居民一次性就业资助。用人单位招用首次来湘就业的港澳居民,每吸纳一名给予5000元,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三是进一步落实港澳居民居住证政策。增加港澳居民办理居住证网点,简化办理手续,利用“互联网 政务服务”模式,推进政府电子管理系统互联互通,逐项落实港澳居民居住证制度所赋予的基本权利、公共服务和相关便利。四是进一步完善来湘发展的港澳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完善人才住房政策,持有居住证并符合条件的港澳人才可申请购买住房。统筹安排一定的人才住房房源,定向配租给经有关部门认可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运营机构,解决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人才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进一步优化港澳人士来湘创业的优惠扶持政策。进一步支持港澳青年参加创新创业活动。鼓励举办各类湘港澳青年创新创业活动,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资助,打造一批高质量、有影响的创新创业活动。一是高质量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依托湖南现有双创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等孵化载体,培育一批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推动资源整合、要素整合、政策整合,实现港澳青年来深创业基础设施、制度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到位。二是设立港澳青年在湘创业引导基金。加大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力度,依托政府有关投资引导基金等,设立支持港澳青年在湘创业方面的基金,对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创新创业项目以股权投资形式给予支持。三是进一步推进深港澳社会保障合作。进一步完善在湘就业和生活的港澳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持有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政策。密切深港澳医疗卫生交流合作,支持推动港澳医疗卫生服务提供主体以独资、合资或合作等方式在湘设置医疗机构。四是打造港澳居民在湘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在市、县两级行政服务大厅设立“港澳居民公共服务引导台”,为港澳居民在湘办理行政审批和相关业务提供导引咨询服务。在全市统一的电子政务平台设立港澳专栏,为港澳居民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资源对接、信息交换等服务。五是探索托底政策。对在我省首次创办企业,至少带动1人就业并为其参加社保、创办的企业经营满1年不满3年创业失败的港澳居民给予补贴。补贴由两部分构成且总额最高5万元。标准为企业经营期间缴纳社保总额的50%及相应学历补贴(博士1万元,硕士5000元,本科补贴3000元)。 三、打造港澳青年创业合作示范区。在长沙或者郴州、衡阳建设港澳青年人才创新创业基地。为港澳青年人才提供高质量的创业空间,并从运营主体、服务功能、团队配备、项目入驻、政策对接等方面完善基地内涵。支持港澳青年人才申报市级以上重点人才计划。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入驻示范区后,如获得首次投资,政府将按每个企业实际到账金额的2%且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对企业予以资助;如入驻孵化载体1年以上且实现首次公开上市,在上交所、深交所或港交所上市的,可一次性获200万元奖励。港澳青年创办企业入驻示范区后,在湘各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且“在湖南依法注册设立时间不少于两年;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按期还清贷款本息”,可按单个企业实际贷款利息的50%,一次性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贷款贴息资助,同一企业资助期限不超过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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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日期 |
2022-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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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意见 |
接收 |
2022-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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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单位 |
主办 |
省人社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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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办 |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省公安厅 省科技厅 省委组织部 省住建厅 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健委 省税务局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省政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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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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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代表证号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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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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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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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铁 |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C1栋十一楼1188号 |
15084997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