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编号:0030 |
类 别:党综 |
分类号:222 |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
||||||
建议标题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养老事业的建议 |
|||||
代表姓名 |
宣桔仁 等 1 名 |
代 表 团 |
长沙 |
|||
代表证号 |
13048 |
邮政编码 |
410302 |
联系电话 |
13507424488 |
|
通讯地址 |
浏阳市高坪镇高坪村唐家巷18号 |
|||||
建议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
||||||
党和国家历来对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非常重视,提出了要“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总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会议为改善民生指出了更加明确的目标和任务。民生问题成为社会各方面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老年人寿命在延长,功能在下降。特别是农村老年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一般具有无劳动能力、生活难有保障、精神文化生活缺乏、老年人群患病率高,多病共存,综合症候多,风险高等特点,因而他们的生活状况和社会保障情况更值得我们关注。关注民生问题,必须得关注农村养老问题。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文明进步,农村老年人生活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善,绝大多数老年人已经享受到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治病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有的老人享受到了五保、低保、独生子女等各项优惠政策,在不断推进的新农村建设和不断倡导文明、和谐、平等的家庭伦理道德观念的建设中,尊老敬老的意识在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保护意识也在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但是随着老龄化问题的逐渐显现,特别是经济欠发达的农村地区,由于收入水平较低,社会保障水平较低,人口综合素质较低等原因,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仍然显得十分突出。 一、目前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就浏阳而言,据相关资料显示,现有人口达150万左右,60岁以上人口近24万,占总人口的16%左右,其中农村老年人口占了四分之三。由此反映出人口老龄化进程逐步加快,人口老龄化形势日趋严竣,按照人口年龄构成类型划分标准,浏阳市人口年龄构成从2000年开始进入老龄化社会。面临人口未富先老,不堪重负,其城镇人口可平均支配收入为35000元左右,农村人口为27000元左右,农村最低收入的贫困人口不足1000元,城乡低保人均月补差标准133元和33元。在物质基础薄弱的条件下,筹划、设计养老保障模式,困难且大。进入老龄化社会后,随着老年人口的不断增加,支撑老年人口的抚养费用也在不断增加,老龄化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之间不协调的矛盾会进一步显现,对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的压力进一步加大。具体表现在: 1、农村家庭养老负担重,空巢老人家庭增多。据调查显示,65%的家庭有需要赡养的老人。其中赡养一位老人的家庭占24%,赡养二位老人的家庭占19%,赡养三位老人的家庭占10%,赡养四位老人的家庭占12%。与此同时,年轻人为了养家糊口,外出打工挣钱。加之思想观念的变化和住房条件的改善,他们一结婚就另立门户,父母住乡下,他们住城区,导致空巢老人家庭增多。60岁以上的老人空巢率达10%,无子女等直系亲属提供照顾,一人独居或与配偶居住的老年人达23000多人。 2、社会养老机构量少质差。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对社会、经济、文化产生了深刻影响。老年人不仅要求解决代养问题,医疗问题,同时还要求解决护理照料问题,对社会提出的优质服务要求更加迫切。现实条件下,“4一2一1”的家庭结构难以担当居家养老的重任。据调查显示:对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有39%的老年人在养老方式上选择了社会机构养老,其中90%的人注重周边的自然环境、食堂伙食、交通条件、配套设施、服务质量、医疗条件,同时要求从业人员具备家政服务、医疗保健指导、心理护理等基本技能。然而,目前政府对养老的资金投入不足,公办养老服务机构供不应求,而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缓慢。同时专业养老服务人才紧缺,劳动强度大,工资水平低,社会认可度不高等因素的影响,养老行业无论是管理人员,还是护理人员缺口大,流失严重,人员很不稳定。加之行业监管力度不够,大多数服务人员没有受过专业培训,服务质量普遍不高,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求。 3、民办养老机构融资困难。一方面,因养老机构属于公益性设施,不得以其资产进行贷款,导致其融资较为困难。另一方面,养老机构绝大多数为非营利性单位,收益低,回报时间长,导致机构后期发展乏力。据浏阳市微笑养老中心院长刘定波坦言,他从事养老事业十年,一路走来真是酸甜苦辣。经营中存在三难:一是人员流动大,团队建设难,年轻人不愿干,40一50岁的服务人员又不能投社保,享受五险,工资费用大,经营难。二是各项养老政策出台,取消养老许可准入限制,致使养老机构一涌而上,非法集资,盲目办院,养老市场混乱,规范民办普惠养老院生存难。三是养老事业投资大,经营效益回报慢,养老行业风险大,责任重,资金运作压力大,融资难。十年的经营,收支两抵,基本持平,获利甚微。据专家估算,每建一个养老床位需投资10万元,而现有政策对机构的补助只有一万元,这对民办养老机构来说是难以承受的。 4、土地供应矛盾仍然突出,手续难办,价格过高,难以真正推动养老事业的发展。 5、养老机构硬件设施不达标。一些养老机构早于《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法规的出台时间,少数机构是用老厂房、学校或自建房改建而成,消防、建设、卫生、环保等各项技术指标难以达标,安全隐患大,监管难到位。 6、公共健身娱乐设施少,难以满足老年人的需要。近年来,各地围绕乡村振兴这一主题,加大了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开展了创建美丽乡村、幸福屋场等惠民工程的建设,为农村增添了不少色彩,丰富了农村的文化生活,同时也有效地改善了农村的居住环境,提高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但是,由于受经济条件和地理环境的制约,还没有达到全面覆盖的要求。所创建的一些幸福屋场都是建立在经济环境较好的屋场和人口居住比较密集的及离村部附近的地方,而一些偏远的屋场特别是山区村组屋场则无条件创建。从目前情况看,农村大部分村都是由原来几个村合并成一个行政村,这些村合并后,地域广、面积宽、人口多,且人口居住分散。虽然为老年人开辟了一些健身娱乐场所,但不少居住较偏远的老年人,因行程太远不方便,无从分享到这种社会带来的公共福利。还有不少村因缺少公共活动场所,只得租用或借用当地的一些姓氏祠堂作为老年人活动的场地。如浏阳北盛镇的新乌龙村,该村利用鲁氏宗祠为活动场地,还有高坪镇的几个村也是如此。而个别姓氏祠堂所提供的一些娱乐设施设备都是以营利为目的,如老年人打麻将,则要收取每人每天40一50元不等的台费(即手续费),这对一个无经济来源的老年人来说,望而生畏,无形中加重了老年人的精神和经济负担。同时还有些老年人因受传统观念的影响,感觉自己到另一个姓氏祠堂活动,总有点格格不入和犯难。由此可见,不少村所建的公共娱乐设施,只有附近的和家庭经济条件好的老年人才得到了享受,而居住偏远的、家庭经济条件较差的老年人则可望而不及。 二、加强和完善农村养老事业的应对措施和建议 1、加强顶层设计和组织领导,强化统筹规划,做好规划布局硏究,制定行业标准,建立跨部门的协调机制,成立由政府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保障土地供应,完善经营扶持,开展人才培训等方面进一出台细化政策。 2、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对低收入的高龄、失能等养老困难的老年人,鼓励他们在家或在村(社区)养老为主,政府建立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使他们更好地安度晚年。 3、要像重视基础教育一样重视养老事业,按村(社区)、屋场地段、按人口比例规划建设机构养老、居家养老和日间照料中心,设立专门老年人就餐食堂,并配备相应的健身、娱乐器材设施,以此就近方便偏远地区的老年人群共享。 4、要像重视留守儿童一样重视空巢老人,特别是失独老人,建议建立专门的“失独老人养老院”,这样既能减少失独老人因其他老人子女探望时的精神压力,又能让有着同样遭遇的老人在一起,彼此互相安慰,心理没有芥蒂,同时对这样的专门养老院的内部设施和服务体系应尽量高出其他养老机构,使他们切身感受到政府的特殊关怀和社会的尊重,使他们晚年过得更快乐。 5、加快人才培训,尽快完善养老服务专业人才教育培训体系,改善养老从业人员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等,发展壮大养老服务队伍,为社会养老服务建设提供人才支持。 6、要重点引导老年人培养健康生活方式,为老年人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提供更好的自身保障。建立政府牵头机制,动员各级老年组织和职能部门组织老年人要多学习养生保健知识,充分发挥各级老科协和老年保健协会的传授老年保健养生知识的作用,帮助老年人保持身心健康。这样有利于老年人晚年幸福,更有利于家庭和社会。同时要引导广大老年人热爱生活,多读书看报,少打麻将多做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 7、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规范和细化融资政策,便利养老机构融资,鼓励银行创新业务加大政府对信用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引导信贷、保险和社会资金投向养老服务业等手段,为养老机构融资提供必要的条件。 8、加强对农村养老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养老机构管理制度建设,把农村养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工作考核内容。进一步严格养老机构准入条件,制定养老服务行业的国家级规范的管理文件,强化对养老机构的设施建设、服务范围、服务收费,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管理和监督。完善老年人法规体系,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农村养老事业是一项惠民利民的系统工程,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面临人口老龄化的到来,我们的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都应备加关注。只有这样,农村养老事业才能落到实处,百姓才能安居乐业,社会方能长治久安。 |
||||||
建议日期 |
2021-01-24 |
|||||
审查意见 |
接收 |
2021-01-24 |
||||
办理单位 |
主办 |
省民政厅 |
||||
会办 |
省财政厅 省发改委 省人社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卫健委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湖南银保监局 |
|||||
|
||||||
附议人 |
||||||
|
姓名 |
代表证号 |
通讯地址 |
邮政编码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联系人 |
||||||
|
姓名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