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1513号

  • 索引号:430S00/2021-03002357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0-04-20 15:04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1513号

总编号:1513

别:财贸

分类号:074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建议标题

关于支持法人金融企业做优做强的建议

代表姓名

朱玉国 1

代 表 团

长沙

代表证号

13009

邮政编码

410000  

联系电话

18807312207

通讯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滨江路53号楷林商务中心B

建议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发展壮大湖南金融实力,支持法人金融企业做优做强,是我省推进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促进地区产业转型升级的必要举措,也是提升区域金融竞争力的根本保障。当前,我省对金融的关注点仍主要集中在资金支持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上,对把金融产业作为重点产业培育发展的认识有待提升。建议以支持法人金融企业发展为突破口,持续推进地方金融做优做强,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一、做优做强法人金融企业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推动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做优做强法人金融企业,有助于优化区域金融结构。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关键要处理好总量增加和结构优化的关系,持续增加中小金融机构业务比重,鼓励发展直接融资,积极开发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金融产品。法人金融企业属于中小金融机构范畴,支持其做优做强,有助于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差异化的金融机构体系。壮大各类型法人金融企业,推进信贷、股票、债券、保险等业务全面发展,有助于缓解对间接融资的过度依赖。二是做优做强法人金融企业,有助于防控区域金融风险。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要处理好业务发展和风险防范的关系,坚决守住金融风险底线。2020年央行工作会议提出要压实“地方政府属地(金融)风险处置责任和维稳第一责任”。当前,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风险防控压力有所上升。做优做强法人金融企业,增强其风险承载能力,有助于防控化解金融风险,最大程度维护区域金融安全与稳定。

(二)有利于促进地区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做优做强法人金融企业,本身是金融业转型升级的直接体现。金融业属于现代服务业,也被认为是战略性产业。例如,2016年省委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201612号)将金融业定义为“战略性产业”,提出要“把金融业培育成为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努力实现地方金融实力明显增强、社会融资结构明显改善、金融服务能力明显提升、金融发展环境明显优化”。二是做优做强法人金融企业,将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强大金融支持。2019年底召开的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继续“坚持以‘5100’为抓手兴产业强产业”。“五个100”涉及系列重量级产业项目,催生千亿级融资需求。国有非本土大型银行分支机构受总部集中管理和分级授权等制度约束,在业务审批、信贷权限、产品创新、资金调配、资金运用、服务区域等方面的自主权受到限制,全面支持地区性产业发展存在一些局限。法人金融企业作为地方党委政府的嫡系部队,将服务地方作为义不容辞的宗旨使命,并与地方经济发展共生共荣。支持地方发展战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属于分内之事和应尽之责。培育壮大法人金融企业,增强其经营发展实力,将极大提升地方政府通过引导金融资源推动地方战略有效实施的能力,无疑将对产业转型升级起到“乘数效应”的推进作用。

(三)有利于提升区域金融竞争力。在当前经济发展环境下,金融资源配置是社会资源配置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域经济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为金融资源的竞争。打造区域金融中心,通过金融机构的大量聚集,形成发达的金融市场,有助于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廉价的融资渠道和资金支持。金融业属于竞争性、开放性产业,区域金融中心则是开放性的竞争市场。初步统计,中部和湖南周边有8个省会城市(直辖市)正致力于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在吸引外部优秀金融机构、高端人才等方面的竞争较为激烈。打造区域金融中心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做优做强法人金融企业,壮大地方金融实力,有助于对冲外部的激烈竞争,平缓外来机构进入对本地金融的冲击,以此提升区域金融竞争力。

二、地方金融发展现状

(一)地方金融发展不够充分和平衡。一是县域金融发展不够充分,金融资源配置结构不够合理。《2019年湖南省金融稳定报告》指出“省内部分县域农村金融服务网点尚未全覆盖,金融服务产品开发不足”。同时,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虽取得一些成效,仍存在较大提升和改进空间。二是金融投资需求与优质金融产品和服务供给不够平衡。目前,市场对投资、理财、资管等金融产品和服务的多样化需求与高质量金融产品和服务种类偏少、结构不合理形成较大反差。金融市场乱象仍在一定范围存在,亟待解决。

(二)地方金融产业亟需壮大。一是整体实力不强。以长沙银行、财富证券、吉祥人寿等为代表的法人金融企业在资产规模、品牌价值、市场影响力等方面,对标全国同业标杆仍存在一些差距。同时,地方金融机构总资产占全省金融资产总量的比重有提升空间。二是风控压力较大。《2019年湖南省金融稳定报告》指出,部分法人金融企业信用风险有所上升、抗风险能力偏弱、流动性管理难度增加、资产负债管理压力加大。三是高端人才匮乏。对标全国同业标杆,我省法人金融企业相对缺乏市场化的薪酬管理机制,面临高端金融人才引不来、留不住的困境。

(三)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有待强化。2016年,省委省政府将湘江新区滨江金融中心明确定位为湖南省唯一省级金融中心,提出了在2025年建成全国重要的区域性(中部地区)金融中心的愿景目标。截至201910月末,湖南金融中心共有430家各类金融机构入驻,初步形成“持牌金融+基金小镇+金融科技+中介机构”四柱支撑的产业格局,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201912月发布的CDI“中国金融中心指数”报告显示,长沙金融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第18位、中部第3位(武汉、郑州之后)。周边城市中,广州、成都、重庆金融综合竞争力分别位居全国第4、第5和第8位。可以说,我省打造高品质、有影响力的区域金融中心面临着激烈的外部竞争,同时也潜力巨大,有较大提升空间。

三、政策建议

(一)完善地方金融发展中长期规划。一是建议结合省委政府研究制定“十四五”经济发展规划和“一委一行两会”出台的最新金融改革和监管政策,出台金融业发展中长期规划,为推动我省金融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二是建议将金融业作为支柱产业来抓,更好发挥金融业在带动就业、贡献税收、聚集资源、激活创新、促进融合、升级产业等方面的功能,不断提升金融业在全省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二)支持法人金融企业持续壮大。一是建议结合行业发展前景、机构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择优培育一批行业龙头金融机构,在牌照申请、资金归集、资质发放、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适度向对地方经济发展贡献大的法人金融企业倾斜,打造一支有战斗力和影响力的“金融湘军”。二是建议推进地方产业与地方金融深度融合发展,重点围绕先进制造业、战略性产业、高科技产业、绿色产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支持有实力的法人金融企业牵头打造地方金融智库;支持法人金融企业提升专业化、数字化能力,打造成有影响力的产业投行,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建议支持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并购重组。包括我省新设立地方金融机构,优先考虑法人金融企业参股或控股;支持具备条件的省属、市属金融控股集团通过并购重组、整体上市等资本市场运作方式拓展发展空间,打造若干个金融牌照齐全、业务服务全面、运营管理市场化、在全国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地方金融控股集团。

(三)加快推进长沙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当前,长沙GDP总量破万亿,GDP增速排名靠前,常住人口超800万,人口持续净流入,产业结构完善,房价优势明显,经济发展持续向好,为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创造了良好的经济环境。一是建议学习借鉴国内同类型标杆城市(如成都、郑州)打造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经验做法,完善优化我省区域金融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结合经济金融发展特点,打造地区特色和个性,力求与周边的区域金融中心错位竞争,实现差异化发展;注重加强与“一行两会”的沟通协调,积极为长沙争取国家级金融改革试点(试验区)的机会,提升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吸引力。二是建议制定专门的金融高端人才引进实施办法。将吸引和聚集金融高端人才列入金融中心建设重要目标,对金融高端人才、紧缺人才需求情况摸底调研,并纳入全省人才引进目录;支持地方国有银行借鉴同业标杆的经验做法,建立更市场化、更有竞争力的薪酬管理体系,吸引留住高层次人才;支持鼓励为引进的金融高端人才提供股权、期权等中长期激励。

建议日期

2020-01-14

审查意见

接收

2020-01-14

办理单位

主办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会办

省财政厅

附议人

姓名

代表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姓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1513号

16465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