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039号

  • 索引号:430S00/2021-03002267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20-04-12 11:04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039号

总编号:1039

别:财贸

分类号:087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建议标题

关于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建议

代表姓名

郑叶新 1

代 表 团

岳阳

代表证号

13339

邮政编码

414000  

联系电话

13974052858

通讯地址

岳阳市科技路市总工会六楼

建议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中小企业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在支撑就业、稳定增长、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而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一直备受关注,是一个长期性存在的社会性问题,并随着我国经济改革和发展变化、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持续深化、利率市场化加速推进等因素的叠加影响,对民营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形成困扰和阻碍。

近年来,我省各地区各部门在金融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很多“真金白银”的政策,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所缓解。但也要清醒看到,当前中小微企业融资仍面临较多困难和挑战。如银企信息不对称造成银行尽调成本高、风险大,银行积极性不高;银行放贷过于依赖抵押物质押物,中小微企业缺少有效的抵押物质押物,且难以承受较高的担保费用,贷款可获得性较低。

为进一步破解我省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着力打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加快中小微企业发展,还需要金融、银行、企业等各方面共同努力。为此,特提出如下建议:

1.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和促进作用。目前,银行贷款仍是融资的首要渠道,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迫切需要政府和中介机构介入,促进融资需求的实现。为此,建议建立一个推进中小企业融资工作议事的协调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信息;协调和沟通银行、担保公司与企业之间融资关系;掌握、分析中小企业融资动态,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牵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同时,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多领域的信用信息,自上而下打通部门间的信息孤岛,降低银行信息收集成本。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地区性中小企业信用服务平台,缓解银企信息不对称问题。

2.加大财政支持中小企业融资力度。建议设立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专项基金,由省政府每年安排一定额度资金作为全省中小企业融资发展专项基金,帮助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技术改造等项目投资贷款给予贴息补助,缓解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压力;扶持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鼓励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充分发挥担保机构在中小企业融资中所起的有效作用;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依靠自身盈利从内源性上补充,从外源性上通过IPO、可转债、定增、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来解决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渠道有限的问题,促进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能力;建立政府对金融部门的激励机制,对创新能力强、投入增量大的金融部门给予表彰奖励,提高金融部门增加对中小企业信贷的积极性。

3.健全银行金融机构服务民营企业体系。进一步提高金融结构与经济结构匹配度,支持发展以中小微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中小金融机构。要深化联合授信试点,鼓励银行与民营企业构建中长期银企关系。要健全授信尽职免责机制,在内部绩效考核制度中落实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的监管政策。要强化考核激励,合理增加信用贷款,鼓励银行提前主动对接企业续贷需求,进一步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要研究出台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健全商业银行考核评价的长效机制,研究适度加大小微企业贷款不良容忍度的灵活性,将尽职免责政策落地落实。

3.完善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支持政策。完善股票发行和再融资制度,提高民营企业首发上市和再融资审核效率。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上市。支持服务民营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降低可转债发行门槛。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支持资管产品和保险资金通过投资私募股权基金等方式积极参与民营企业纾困。鼓励通过债务重组等方式合力化解股票质押风险。积极吸引社会力量参与民营企业债转股。

4.健全民营企业融资增信支持体系。推进依托供应链的票据、订单等动产质押融资,鼓励第三方建立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等应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推动抵质押登记流程简便化、标准化、规范化,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积极探索建立为优质民营企业增信的新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中小民营企业风险补偿基金,研究推出民营企业增信示范项目。促进银行进行“保本微利”的普惠金融领域贷款投放。发展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以市场化方式增信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对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有竞争力的民营企业要重点支持。

5.引导金融部门创新贷款管理模式和贷款方式,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建议各金融部门积极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推行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质押、专利质押等新型抵押方式,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融资抵押、质押难问题。对资信良好、确有偿还能力、而抵押不足的中小企业,给予发放一定额度和期限的信用贷款。对发展前景好、规模较大、经营业绩稳定的中小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加大授信力度,实行循环额度贷款。对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尤其是为大型企业配套的中小企业使用商业承兑汇票的,允许其办理贴现。同时积极探索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开展“供应链金融”试点。各融资机构、信贷机构要进行甄别,解决好“无还本续贷”难题。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融资产品,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发展“园区贷”“商会贷”“集合贷”将经营状态好、成长能力较强的小微企业组合在一起,集合发债,提高融资效率。要针对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和贷款需求“小、频、快”的特点,多推出本级银行有审批准入权限的信贷产品,简化流程、缩短时间、提高效率。

建议日期

2020-01-13

审查意见

接收

2020-01-13

办理单位

主办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会办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湖南银保监局

附议人

姓名

代表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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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姓名

通讯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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