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669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9-000374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9-07-17 16:07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669号提案的答复



                       湘金监函〔2019109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669号提案的答复

工商联

单位提出的第0669集体提案《关于推动我省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建议》已收悉,结合《湖南省财政厅对政协次会议第0669提案的会办意见》(湘财提〔2019〕492号),我局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省自2009年8月开始发展小额贷款公司,始终以“稳”字当先,严格审批准入,推动小额贷款公司从试点起步到快速增长,再从平稳推进到专业化发展。到目前,全省小贷公司218家,注册资本198.81亿元;3月末贷款余额162.13亿元。10年来,全省小贷公司累计发放贷款1200多亿元,缴纳税收14多亿元,扶植小微和“三农”企业数十万家,帮助个体创业人员数百万人,在普惠金融领域发挥了专业化、特色化优势,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关于落实小额贷款公司相关优惠政策。2009年省政府出台小贷公司试点实施意见的文件后,根据实践情况,我局先后出台了有关审批和监管的文件数十个。根据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2016〕12号)就推动小贷公司持续健康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2017年经省政府同意,我局出台了《关于促进小贷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金发〔2017〕13号),随后又出台了分类监管评级、审批、网络监管指引、备案登记证管理等五个文件,在奖优罚劣、风险补偿和奖励、股权结构、放开经营范围、融资杠杆等方面进行了进一步细化,有利于小贷公司更好地发展。目前小贷公司政策还停留在试点阶段,仍以《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为依据,国家层面尚未出台上位法,小贷公司定位为金融企业,暂无法在融资、税收、司法等方面享受银行等金融机构同等待遇为解决小贷公司行业无法可依的局面,国家层面正加快推进相关立法工作,即将出台《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我们呼吁国家应将小额贷款公司的服务纳入普惠金融服务体系中,特别是要确认小额贷款公司非存款类金融机构的属性和法律地位

、关于缓解小额贷款公司资金压力。根据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2017年,省财政设立金融发展专项资金,建立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按不超过上年度各季末涉农贷款、困难群体的创业贷款和其他领域的小额贷款平均余额的1‰给予风险补偿。2017-2018年,已累计向206小额贷款公司安排补偿资金3525.12万元

三、关于支持小额贷款公司不良资产处置。近年来,为支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中央从税收政策层面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如财政部、税务总局201769日印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规定“自201711日至20191231日,对经省级金融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取得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具体到不良资产处置问题,在所得税方面,涉及不良资产业务的参与各方基本没有优惠政策,而增值税和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优惠集中在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几大央企,且都是2000年初出台的。近年来,中央已很少针对单户企业出台税收政策,以避免造成税收政策不公平、不统一。目前,我国税收政策管理权限集中在中央,地方不得在法定授权范围之外,擅自调整、变通、出台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税收返还。我们一方面可以向中央反映地方的合理诉求,另一方面将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已出台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感谢你单位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〇一九

联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监管二处

联系电话:0731-8221103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对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669号提案的答复

8455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