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函〔2019〕89 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00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公安厅:
张玲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6002号建议《关于加大打击违法“校园贷”力度的建议》收悉。对此,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所做的工作
扫黑除恶第16督导组到湘后,特别指出“校园贷”等行业领域涉黑涉恶问题严重,并作为我省整改事项之一。为此,我局迅速行动,主动担当,统筹调度,积极做好“校园贷”等行业领域涉黑涉恶专项打击整治工作。
(一)迅速部署推动。4月9日下午,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胜军专门召开“三贷”专项整治专题协调会,召集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等互金整治成员单位及长沙、株洲、湘潭市互金整治办相关负责同志专题研究部署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开展会商会审,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协调发力推动全省非法集资、“三贷”领域专项整治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根据部署安排,从四月下旬开始,通过一个季度左右时间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非法集资、“三贷”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
(二)制定工作方案。拟定《湖南省非法集资和“套路贷”、“校园贷”、非法高利放贷扫黑除恶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先后发文向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等近10个成员单位征求意见后,正式印发。
(三)全面部署风险排查。4月9日专题协调会上,我局以省互金整治办名义对行业领域及市州风险排查作了部署安排,要求按照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再深入的目标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核实,发现问题线索,加快移送办理,以排查促打击、以排查促整治。要求各部门各司其责,共同做好专项打击整治工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强统筹协调;教育部门重点牵头部署加强对省内高校“校园贷”警示宣传教育、线索收集等工作;湖南银保监局综合利用现场检查、数据分析等措施和手段,牵头部署银行、保险类金融机构协助开展“校园贷”“套路贷”等违法金融活动整治力度;人民银行运用资金监测手段发现风险线索,同时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案件查处、账户冻结、资金追缴等工作;市场监管部门重点部署开展好市场投融资广告咨询专线清理排查;通信管理部门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手段,深度核查“三贷”违法犯罪活动,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公安机关负责加大侦办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集资和“三贷”涉黑涉恶犯罪活动,提高震慑力。
(四)精心指导市州工作。4月9日专题会议对市州做好集中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强调长沙、株洲和湘潭三市高校集中、市场主体集中、矛盾风险集中,要作为“三贷”整治重点地区和主战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其他市州也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深入开展涉众型金融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五)向社会发布“十个严禁”公告。4月28日,省处非办、省互金整治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联合发布《防范打击“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的公告》,划出非法金融活动红线,提示广大社会公众和各类投资者时刻保持警惕,加强自我防范,并公布举报方式和渠道。
(六)开展集中宣传。印发《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9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定于2019年5月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携手筑网·同防共治”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结合公安机关“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金融监管部门“普及金融知识宣传”等活动,针对学生、老年人等风险防范意识差、承受能力弱的重点群体加强教育,协同发力。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张玲委员“关于加大打击违法“校园贷”力度”的提案建议,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下一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吸收委员建议,从以下方面进一步做实工作,落实委员提案建议。
(一)强化监测预警。坚持群防群治,构建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监测预警机制,贴近一线开展预警防范。树立“以网治网”思维,尽快搭建辖内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力争年内建成我省地方涉众型金融风险防控与预警平台,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处理等现代信息手段,及时归集信息,切实做到风险早发现、早处置。加大对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举报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积极性,探索建立群众自动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建立各级处非办牵头,宣传部门协调推动,行业主监管部门参与,省市县乡“四级联动”常态化宣传教育机制;牢牢把主互联网宣传阵地,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多种媒介开展集中宣传,提高宣传覆盖面和时效性。开展重点宣传,尤其是要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对大学生群体的宣传力度,通过联合教育部门和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提高大学生群体对“校园贷”的风险防范意识。
(三)加大打击力度。贯彻落实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和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整体工作部署要求,坚持突出问题导向,通过集中整治“一非三贷”活动的开展,有效整治市场乱象,依法严厉打击和惩处一批违法放贷机构和背后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有效整治市场乱象,确保相关风险得到有效防范,全力维护良好校园环境和社会环境,维护正常金融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联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稳定处
联系电话:0731-82211656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