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1号建议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2019-00024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9-07-16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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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第1621号建议的答复

湘金监函〔201993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21号建议的答复

张龚代表

您的《关于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建议》(省人大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62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答复如下: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印发了《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湘发〔201826号),出台一系列优惠措施。我局会同人民银行长沙中支、湖南银保监局、省财政厅等相关单位,出台了《关于加快完善产业金融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湘监金201816号)《关于进一步深化湖南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长银发〔2018136号)等文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通过定向降准,支小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全年累放260余亿元,支持金融机构投放民企小微贷款,落地民企债务融资工具,开展金融服务“进园区、进企业、促融资、促发展”活动,发布制造业重点企业“白名单”等,不断深化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截至2018年末,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9983亿元,同比增长8.8%,民营企业贷款余额8805.7亿元,同比增长11.4%2018年,全省普惠小微贷款同比多增377亿元,民企贷款同比多增424.4亿元。12月,全省新发放小微贷款平均利率5.64%,同比下降0.28个百分点。全省小微企业贷款总体完成“两增两控” 目标,纳入监测考核的180家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600.73亿元,比年初增加493.97亿元,信贷计划完成率为147.41%。有贷款余额的小微企业户数为38.46万户,同比增加11.88万户,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3.93%、平均利率7.87%,分别比一季度下降1.640.45个百分点。

(一)关于加强对税收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贷款等政策的监督考核问题。2018年,我局人民银行长沙中支、湖南银保监局等单位印发了长银发〔2018136号文,鼓励各银行机构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运用,整合工商、税务等政务信息,创新线上、线下纯信用贷款产品创新。目前,多家银行基于企业纳税信息开发了专门的信用贷款产品。人民银行长沙中支会同省工信厅开展了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制定了《湖南省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湘金改〔20181号)《关于供应链核心企业配合做好应收账款融资工作的通知》(湘经信中小服务〔2018352号)等文件,搭建了融资供给、信用中介、核心企业、小微企业等各方沟通的对接平台。截至2018年末,全省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注册企业2500家,通过平台全年累计实现应收账款融资260亿元。湖南银保监局引导银行机构在规定时限内针对专利、动产、排污权、特许经营权等抵押贷款制定具体可操作的程序和细则。推动“银税互动”“银商合作”“双基联动”等服务模式和动产抵(质)押融资业务,向企业提供商标权、专利权质押贷款,创新医疗、养老、教育、文化、体育等社会领域企业金融产品,探索股权、收益权、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合规财产权利质押融资。通过采取免抵押担保、放宽贷款条件、简化审批手续、优惠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续贷(循环)贷等扶持措施,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门槛。如长沙银行开发了无抵押、免担保的“税e融”。平安银行向缴纳增值税中小企业推出了免抵押、免担保“KYB税金贷”。

(二)关于创新融资担保业务,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的问题近年来,湖南银保监局通过引进保险公司提供保证保险,开展专利权质押融资,支持市场前景良好、知识产权价值较高的科创型小微企业发展;依托产业链核心企业信用、真实交易背景和物流、信息流、资金流闭环,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应付账款融资;鼓励银行机构开展保理融资业务,提高企业资金周转效率。我局为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涉农企业,专题调研的基础上,推动完善了“一体系四机制”建设,即“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资本金补充、代偿补偿、风险分担和科学考核机制”;推动省融资担保集团、省中小担保、省文旅担保增资扩股,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省担保授信200亿元,省农信担保增资7.3亿元,新设5个分公司,7个办事处,实现“三农”融资担保服务全覆盖;会同省财政厅发放省级代偿补偿资金2.15亿元,着手构建服务“三农”、小微企业“4321”新型政银担风险共担机制,即省融资担保集团(省级及以上财政)、融资担保公司、银行机构、市县区政府分别按40%30%20%10%的比例分担风险;组织召开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工作部署会,指导部分园区管委会及企业、部分银行机构、市州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分别与省融资担保集团签署入股协议、银担合作协议和再担保合作协议;起草《湖南省再担保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出以省融资担保集团为龙头,股权投资为纽带,再担保为保障,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构建覆盖全省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政策性再担保体系建设思路。会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强化银担合作,在费率方面让利中小微企业

(三)关于“建立网络监管投诉平台”的问题。长银发〔2018136号文,明确加强对辖内小微企业贷款的量价监测,将小微企业贷款统计纳入金融统计执法检查的重要内容,真实反映辖内小微企业贷款投放情况,创新评估结果运用方式,增强激励约束作用。同时,设立消费金融投诉热线12363,负责金融消费咨询、投诉调查及处理工作。

(四)关于设立省级专项引导资金的问题。我局会同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推进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对照代表所提的建议,依照职责,会同相关单位做好工作,贯彻落实中央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系列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〇一九年

联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银行处

联系电话:0731-82212381

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怀化市人大常委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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