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函〔2019〕101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94号建议的答复
吴飞驰代表:
您提出的第1494号建议《关于解决湖南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建议》收悉。您的建议非常务实,操作性强,被列为了省人大财经委重点处理代表建议。经认真研究,结合人民银行长沙中支、湖南银保监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正如代表所说,民营企业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到的作用日益突显,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已成为制约民营企业发展、抑制其活力的“瓶颈”。针对这一问题,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文件,同时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抓政策落实,近期还将出台《湖南省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实施意见》。目前,全省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截至2018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类贷款中的民营企业贷款余额5656.25亿元,其中:民营企业贷款净增1769.61亿元,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为30.92%;特别是在11月、12月,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增公司类贷款中的民营企业贷款分别净增254.32亿元、389.28亿元,占新增公司类贷款的比例分别达到36.56%、39.99%。
关于每月召开督办会议督办文件落实情况
中央出台的有关文件,我省基本都出台了有关贯彻落实文件,明确了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并由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逐月督办文件落实进度。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集责任单位开会研究具体落实事宜。下一步,我局将定期召集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跟踪了解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进展,进一步将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有关措施落实到细处,采用多种方式督促金融机构贯彻到位。
关于成立国有资产控股的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2017年,我办推动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7〕7号)。根据意见要求,我办积极推动组建省担保集团,通过政府出资,引进社会资本,省、市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等方式,建立健全县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我们探索建立了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机制,省政府、服务对象所在市州或县市人民政府,分别按照融资担保机构上年末在保余额的5‰安排代偿补偿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再担保业务的代偿补偿,各市州、县市原则上按照代偿额的20%,对辖区内中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代偿进行补偿。初步建立了融资担保风险政银担多方分担机制提升民营企业融资担保能力。目前,我省已经基本构建了政府控股、以保本微利为原则的国有控股融资性担保体系,担保费率鼓励不超过2%。下一步,为了进一步降低民营企业贷款费用,我局将鼓励政府背景担保机构降低担保费率。
关于放宽中小企业授信额度
我省积极推动加强银税互动、银商合作,根据企业在银行的信用状况、交易结算记录或在税务系统的缴税记录等,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无需抵押担保的纯信用贷款,降低民营企业融资门槛。主要采取以下政策措施:
一是加强银税互动、银商合作。2018年, 6个中央驻湘及省直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湖南省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实施意见》(长银发〔2018〕136号),要求各银行机构加强对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运用,整合工商、税务等政务信息,创新线上、线下纯信用贷款产品创新。目前,省内多家银行基于企业纳税信息开发了专门的信用贷款产品。如长沙银行为中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设计的一款无抵押、免担保的线上化信用贷款产品“税e融”,额度最高100万元,利率最低可达7.4%,期限最长为1年。平安银行长沙分行面向缴纳增值税中小企业推出的免抵押、免担保网络融资产品“KYB税金贷”,银行通过缴税信息和数据为主要依据,分析企业纳税行为及纳税结果,为客户核定并发放授信。
二是加大信贷资源配置。督促引导银行机构在坚持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基础上,加大中小企业信贷资金投入,逐步提高中小企业贷款比重。银行机构尤其是地方法人机构要调整优化信贷结构,加大信贷资源向中小企业倾斜力度,鼓励制定专门的授信政策,稳妥下放审批权限,单列信贷计划,确保中小企业始终保有充分的信贷投放空间。同时充分运用定向降准、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倾斜等政策释放的市场流动性,将新增信贷资源重点投向民营、中小企业。
关于流动资金贷款直接续贷或展期
我省积极推动企业无还本续贷和展期工作,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大力落实“无还本续贷”政策。湖南银保监局在《2018年湖南银行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行动方案》等多项政策文件中强调要落实小微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无还本续贷”政策,明确规定对依法合规经营、生产经营正常、信用状况良好、有还款能力与还款意愿强等符合贷款条件的民营企业,如流动资金周转贷款到期后仍有融资需求,可根据企业申请采取无还本续贷融资方式。目前,省内多家银行均有供企业直接续贷或展期的信贷产品,缓解了企业“借新还旧”的问题。
二是大力发展循环贷款。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客户,允许在授信额度与期限内随贷随还、循环使用,提供融资便利,降低融资成本。为深化银企合作,可以考虑单一合作银行模式,即一个企业只在一家银行开户、存款、贷款,银行与企业战略合作,依据资信状况综合授信、综合担保、循环贷款,银企双赢。我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开展特色化服务,推广“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的循环贷款模式,鼓励金融机构充分考虑企业发展实际稳妥做好无还本续贷业务,近年来,对开展此类产品和服务创新的金融机构给予了融资创新奖励。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联合有关部门,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解决湖南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及时总结推广各地政府部门、金融机构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通过改善金融服务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感谢您对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联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银行处
联系电话:0731-8221238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人大联工委(2),怀化市人大(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