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金监函〔2019〕72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41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省农业农村厅:
刘长春代表在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夯实农村基层政权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局就金融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出如下会办意见,请一并答复给刘长春代表。
2018年,我局在推动金融服务乡村建设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推动普惠金融发展。我局积极履行全省普惠金融工作办公室职能,起草了《2018年全省普惠金融工作要点》,开展专题调研,撰写了《我省普惠金融发展情况调研报告》。与湖南银监局联合印发《2018年湖南银行业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行动方案》,将任务逐一分解到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年度小微企业、涉农贷款投放提出明确要求。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印发《湖南省普惠金融示范区考评方案》,建立全省普惠金融示范区考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
二是灵活运用风险补偿、担保贴息、奖励补助等政策工具,引导信贷资金投向、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积极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农业“百千万”工程促进产业兴旺的意见》,建立了省农业农村厅推荐、我局指导股改挂牌、省财政资金支持的工作机制。指导和推动湖南股交所为涉农企业股改挂牌提供服务,182家涉农企业签约股改,其中80家已完成股改并在湖南股交所挂牌。
三是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创新。推动农村信用社改革全面完成,我省成为全国第7个完成农信社改革任务的省份。积极参与首批“多县一行”制村镇银行试点工作,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湘设立村镇银行,全年新设4家村镇银行,全省村镇银行总数达到63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协同做好金融扶贫工作的意见》。指导沅陵县做好综合金融改革工作,全县23个乡镇成立了金融服务中心,403个行政村(社区)设立了村级金融服务站,形成了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指导该县充分发挥现有商业银行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乡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形成商业银行为主、政策性银行与农村融资性合作组织为辅的农村金融组织架构。同时,推动沅陵县成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积极推进农村要素资源交易。
2019年,我局将充分发挥好《湖南省金融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作用,引导更多的金融资源投向乡村建设。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联 系 人: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政策法规处
联系电话:0731-82211101
抄 送:省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省政府办公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