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18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430S00719/2018-24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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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8-08-27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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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第091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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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政金函〔2018174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918号提案的答复

 

张立东等七位委员:

委员们提出的第0918号提案《必须严格管控地方金融风险》已收悉,我办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对于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2017年以来,家毫书记、达哲省长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向群常务副省长先后近十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省直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通力协作,市州、区县(市)政府加强担当,强化属地管理,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全省防范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稳步推进,较好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和大规模群体事件的底线。2017年以来开展的工作主要有:

(一)逐步健全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由常务副省长、常务副市州长、常务副县市区长担任组长的良好局面,成员单位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充,各级处非办专职工作人员数量逐步增加,工作经费充分保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各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形成了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行业监管主管部门对主管行业加强监督管理的分工负责机制;责任分工、落实手段逐步健全,充分运用综治考评以及通报约谈、挂牌督办、一票否决、督查、问责、奖励等多种方式推动相关责任落实。

   (二)全面开展宣传教育。一是构建常态化宣传体系。去年制定了全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将宣传教育作为打非处非的关键环节和重点任务抓好落实,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各种宣传资源,深入机关学校、企业单位、乡村社区,常抓不懈。二是开展集中宣传月活动。5月份各地集中开展防非宣传月活动,形成了报纸有文、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阵地、街头有标语、手机有短信、个人有手册的良好局面,社会公众关注度和参与度提升,宣传效果增强。三是开展重点宣传。针对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非法集资情形,省处非办及时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农村地区特别是贫困地区非法集资防范和处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去年5月省处非办联合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在永州市宁远县禾亭镇举行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家园防范非法集资下乡进村活动。去年9月,省处非办联合省教育厅、团省委、湖南银监局等部门在全省百余所高校开展送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引导大学生自觉树立理性消费和科学理财观念,有效遏制了校园贷的猖獗势头。

(三)深入开展风险排查。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去年57月,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主要以投资咨询、财富管理、非融资担保公司,网络借贷平台、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电子商务、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专业合作社、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机构等为排查重点领域。在排查中,各市州、各县市区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坚持落实责任、主动作为,排查出了一批具有重大违法嫌疑的风险企业,并迅速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在集中排查同时,去年以来,为全面掌握涉嫌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情况,省处非办还组织了多次专项排查,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对全省互联网+实体店消费返利投资模式、全省7类地方金融类企业、预付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涉众型金融领域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外地输入性风险机构和全省国有企业内部集资风险等进行专项调研和排查活动。

(四)扎实推进互联网金融和交易场所风险整治。去年以来,按照国务院整治办部署,全省分P2P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互联网保险、非银行支付、资管及跨界交易五个行业领域,稳步推进互联网金融风险整治工作。在现场检查、掌握底数基础上,提出了分类处置意见,对一批纳入重点整治范围的机构平台逐一下发了整改计划书,省整治办坚持了一月一次专题会议调度情况,压实责任要求。去年下半年开始,又先后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相继制定工作方案,连续发布风险提示,开展了ICO代币融资、虚拟货币交易、现金贷(校园贷)、网络小贷等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防范风险。针对交易场所暴露的风险隐患,结合回头看专项清理整顿活动,去年5月,我省精心组织开展了集中行动月活动,对所有交易场所严格实行了五个一律停止(停止新开户、停止开新仓、停止上市新产品、停止新增会员、停止业务宣传),限期采取措施压缩存量、严控增量,对纳入重点整治范围的交易场所,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文化厅分别成立工作组逐一进驻企业平台,现场督促整改,落实责任要求。在澄清底子、摸清底数基础上,以省整治办名义先后两批次向社会公布黑名单,提示风险。通过层层压实责任要求,实现了风险整体可控。

(五)加大案件打击力度。去年以来,我省继续加大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犯罪力度,保持对非法集资高压态势,维护了全省社会大局稳定。去年全省新发案件数近年来首次退出全国前10位,新发案件数、涉案金额自2015年起连续三年整体下降,有效遏制了全省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势头。与此同时,全省各级检察、法院机关全力支持对非法集资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判执行工作,有力惩处了非法集资犯罪行为。为有效打击犯罪,各级公安机关成立打击处置非法集资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各级公安机关一把手任组长,经侦牵头,国保、治安、网技等17个警种部门共同参与。今年初制定全省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分层级组织处非工作指挥员及骨干培训,制定案件取证指引、处非工作使用手册,各级公安机关实行上下一体、左右联动一体化作战模式,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公安机关绩效评估范围,明确对工作落后地区实行一票否优

(六)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去年以来,涉众型金融领域信访矛盾突出,其中主要以民间投融资领域、互联网金融行业和交易场所矛盾纠纷为主体,大量参与投资群众不断上访,寄希望于依靠政府挽回损失。省处非办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原则,交办各市州政府和相关部门严格落实责任。市州和县市区政府发挥资源统筹调动、靠近基层一线优势,建立工作机制,耐心接待处理群众诉求,做好基础工作,尽量将矛盾化解在一线。省处非办多次组织在全国两会、重要节日前开展多轮摸排,掌握域内和主管行业非法集资领域涉稳风险,建立台账,逐一登记在册,采取领导包案、积案清零等措施,及时交办处理。特别是对重要批件及上级交办件,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省金融办、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等单位去年来信访不断,但主动担当,组建接访专班,积极开展一线接访,耐心宣传解释政策,疏导群众情绪,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委员们提出的进一步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对金融风险防控的重视,加大防范金融风险的宣传教育力度,加快全省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一步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实体经济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建议,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机制建立,落实责任要求。一是强化属地管理职责。重点是贯彻落实国发〔201559号和湘政发〔201615号文件,督促市县两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风险防范处置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求,认真做好属地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突发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凡防范处置工作不力或涉众型金融领域发生重大风险事件的,在综治考评中严格实施一票否决。在县市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监测考评指标体系中增加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指数,严格按指标要求进行考核。二是落实部门管理责任,加强协同配合。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原则,切实加强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对主管行业金融风险的管理。同时,建立监管信息共享机制,整合部门间信息资源,抓紧建立完善金融风险事件和金融案件统计、信息通报等制度。

(二)进一步推动宣传教育全覆盖,提高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处置风险,首先必须防范风险,切实铲除非法集资生存的土壤。要做到这一点,宣传教育是基础环节。今年,将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教育专项行动,重点推动建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宣传部门协调,市州县全面落实、上下联动的防范金融风险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继续通过各类载体,丰富形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宣传教育活动,要向社会讲清楚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增强社会公众法制理念,提高投资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此外,工商等部门加强广告监测和排查,强化媒体自律责任,封堵不良金融风险资讯信息传输通道,净化社会舆论环境。

)进一步加快地方金融监管体系建设,确保金融监管工作全面有序开展在国家层面相关制度出台的基础上,将有效加强我省监管制度体系的建设。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要求,在深化党政机构改革的同时,省编办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加快推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积极做好省政府金融机构调整工作。按照机构编制工作实行中央统一领导,地方分级管理的体制,市、县设立或调整相关机构由当地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省编办将对市、县机构编制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积极为全省金融监管提供体制机制保障。针对现阶段我省工作力量与工作体量和要求不相匹配,尤其是部分风险相对集中的市、县两级人员紧急缺的实情,各级政府编办等部门应积极支持,适当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工作力量,确保全省金融监管工作全面有序开展。

感谢委员们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八年六月七日

 

 

 

联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金融稳定处

联系电话:0731-82213177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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