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金函〔2018〕162号
对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0602号提案的答复
张严委员:
您提出的第0602号提案即《建立全国首家“湖南文化发展银行”》已收悉。我们认为,您的提案立足湖南文化强省战略,强调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站位很高,具有很强的前瞻性。我办对您提出的具体方案进行了认真研究,为全面掌握银行设立的最新政策,我办还征求了湖南银监局等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 当前银行设立的政策
设立商业银行,必须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即中国银保监会审查批准。根据银行业设立监管政策和实际操作情况,中国银保监会目前仅放开了三类银行机构的设立,即村镇银行、农村商业银行、民营银行。其中,村镇银行必须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注册地在农村地区,服务对象主要是当地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农村商业银行是在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改制设立的银行机构;民营银行目前仍在试点阶段,由民营企业发起设立,发起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承担剩余风险。
受当前政策限制,由财政注资、省内国有文化企业出资、中国移动等央企参股共同发起设立全国首家文化发展银行,在短期内难以实现。
二、 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所提出的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加大对中小文化企业融资支持的意见非常中恳,对我们的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去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要求我办牵头推进产业金融发展工作,其中文化产业是我省重大优势产业,理应重点给予金融支持。今年初,湖南省文化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北京银行长沙分行联合发布文化金融行动计划并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5年,北京银行长沙分行计划意向授信500亿元,支持湖南文化产业发展。2月,北京银行湖南首家文创特色支行正式开业。下一步,我办将积极推动更多金融机构设立专业支行,支持文化产业发展,不断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支持中小微型文化企业融资。对金融机构开展文化金融产品服务创新,我办将在融资创新奖励资金安排中对相关金融机构研发团队给予奖励;对金融机构支持小微型文化企业融资所产生的不良,我办将在小微企业风险补偿资金安排中给予优先补偿。
与此同时,我办还将高度关注监管设立政策变化情况,一旦有相关政策机会,我办将积极推动设立湖南首家文化发展银行。
衷心感谢您对我省金融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〇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银行处
联系电话:0731-82212381
抄 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