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作为新型金融业态之一,在近几年得到了快速发展,它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2015年9月,国务院发布68号文,明确指出我国融资租赁业在推动产业创新升级、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带动新兴产业发展和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更好地发挥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我们对我省融资租赁业进行了全面调研,报告如下。 一、我省融资融资租赁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省的融资租赁业处于起步阶段,尚无金融租赁公司,非金融租赁公司的数量位于全国第16位,整体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具体而言: 金融租赁方面,截止2015年底,全国有20个省份拥有金融租赁公司,其中上海市最多,拥有9家。我省目前仅有由长沙银行作为主发起人的正在成立的一家金融租赁公司。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国家商务部和税务总局批准试点的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共13批合计190家,但我省尚无注册运营的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北京、天津、上海、山东、浙江、江苏、安徽和福建等地都拥有10家及10家以上,湖南是没有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五个省份之一。 外商投资融资租赁方面,我省目前有12家注册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总注册资金约合36.51亿元,其中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弘高租赁有限公司、湖南时代金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湖南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处于运营阶段,其它公司没有运营。此外,还有39家外商投资融资租赁的分公司在我省运营。总体而言,我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起步晚、发展慢,具体的问题和原因表现在: 1、缺乏政策支持。 天津、陕西、安徽等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都出台了加快融资租赁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促进融资租赁企业发展,而我省还未出具任何相关政策意见,也缺乏相关的奖励和补贴政策,造成很多企业在外地注册,导致大量资本和税收的流失。 2、注册登记时间长,流程复杂 我省设立外资融资租赁公司法定期限为45—90个工作日,而在前海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开发区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天津市则是14个工作日;云南省为切实推进融资租赁业发展,在《关于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简化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审批程序,并在7个工作日内办结,而我省则没有这样的简化审批措施。 3、抵押登记的办理存在一定障碍 融资租赁实务操作中,工商行政系统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租赁设备存在办理抵押登记上存在障碍,例如,汽车租赁业务中,车管所对没有金融牌照的融资租赁公司不予办理抵押登记,给其业务发展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4、税务问题 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营改增试点对融资租赁业造成了一定影响。其中最突出的问题有如下: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问题。《湖南省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增值税政策指引之二》明确了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开具普通发票,不征收增值税。但由于有些承租人并非增值税纳税人,比如个人、教育机构、医院等,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回租环节增值税进项抵扣链断裂,税负专家困难,此类回租业务难以开展;二是新型融资渠道的成本抵扣问题。融资租赁公司的融资方式来源非常多样,除了传统的银行借款利息和发债利息之外,保理融资、资产证券化、跨境融资、互联网融资渠道应用也很广泛。这些新兴融资渠道的融资成本并没有相关条款规定是否可以纳入差额征税的可抵扣范围,许多新兴融资方式如互联网融资是很难取得扣除凭证的,困扰了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 5、行业标准不完善 关于融资租赁,全国范围内有中国融资租赁企业协会,中国租赁联盟以及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工作委员会。江苏、湖北、福建、山东、广东、安徽等省分别建立了地方性融资租赁行业协会;上海、北京、天津、浙江、云南等省市建立了租赁行业协会;重庆则建立了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而我省尚未建立相关融资租赁行业协会,行业标准无法统一,融资租赁企业对一些专业属性,如租赁物技术参数、残值处理、会计核算等指标的把握存在偏差,相关内容也缺乏依据与保护,制约了企业的规模化经营,也阻碍了省内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发展。 6、专业人才匮乏 融资租赁行业涉及面宽、覆盖域广、交叉性强,要求从业人员具备金融、财务、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储备,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与北、上、广等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比,湖南省内行业发展还比较落后,所需的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人才数量也明显不足,制约了省内行业的发展。 二、对策建议 为解决我省融资租赁行业目前存在的问题,吸纳更多的资金到湖南来注册,促进湖南实体经济发展,我们建议: 1、给予相关奖励和补贴 目前,天津、深圳前海、武汉市、上海浦东新区、福建省等地区为了鼓励融资租赁业的发展出台了相关的奖励和补贴。建议借鉴其他省份的做法,对我省租赁行业出台相关的鼓励政策,如:按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金额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对购置或自建办公用房的给予一定的补贴,对营改增后改为缴纳增值税的公司,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可以退给融资租赁公司。 2、简化融资租赁企业设立审批程序 推行融资租赁企业设立限时办结制度,对设立申请融资租赁企业提供快速高效的审批服务,对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 3、建立行业协会,完善行业标准 我省有湖南中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弘高租赁有限公司、湖南时代金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及湖南中拓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的股东背景、发展实力支撑等已经具备建立行业协会的条件。建议我省建立相关的行业协会,尽快完善行业标准,对各类产品的专业属性进行统一规定,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的经营行为,让融资租赁行业内部实现自我管理,自我监督,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保证整体行业的健康发展。 4、强化人才培养 积极引导融资租赁企业与省内各大中专院校开展合作,开设专门的融资租赁专业,培养具备金融、财务、法律等多方面知识的融资租赁专门人才,实现融资租赁人才的定向培养;组织省内各融资租赁企业员工进行回笼教育,更好的为企业服务;采取一定的奖励政策引进国内融资租赁业顶尖人才,为我省融资租赁业注入新鲜血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