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类 公开
湘政金函〔2017〕 57 号
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对省政协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62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湖南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陈斌代表在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0626号提案《全面实施绿色生态屋顶,助力海绵城市建设》收悉,我办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我办会办意见函复如下,请一并答复陈斌代表:
在全球气候变暖、环境趋于恶化的背景下,绿色金融作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创新性金融模式,已经越来越受到高度重视。2016年,我办在省内外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并于去年6月以省委、省政府12号文件正式下发执行。这是近年来我省金融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中明确了要探索发展绿色金融:发展绿色信贷,建立绿色贷款补贴机制。通过发行绿色产业基金和绿色债券,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引导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绿色信贷资金来源。加强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2017年年初,我办和省发改委联合编制了《湖南省“十三五”金融发展规划》,再次提出要努力构建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探索建立绿色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拓宽绿色信贷资金来源。探索建立政府参与的绿色产业基金和绿色债券,引导更多资金流向环保、节能、清洁能源、清洁交通等绿色产业。加强绿色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绿色金融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
目前,我省已鼓励和支持多家金融机构开展绿色金融业务,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支持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例如,兴业银行长沙分行设立了环境金融中心,并在湘潭设立绿色金融业务部。截至2015年7月末,该行绿色金融业务融资余额达到163亿元,投入到水资源保护与利用领域的资金余额达111亿元。长沙银行也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建立了绿色审批专项通道,主动为绿色经济增加信贷投放,成立了第一支环保产业基金,并正在着手发起发行湖南第一支绿色金融债。
我办将继续致力于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参与绿色产业发展,支持设立绿色产业基金,争当全国绿色金融改革的领跑者。
特此函复。
联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银行处
联系电话:0731-82214257
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6日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 省政协提案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