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金函〔2017〕42号 A类
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第0006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省发改委:
涂颖洁委员第0006号提案《关于加快湖南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融资模式转变的建议》收悉,我办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1、关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围绕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全省金融系统采取了多项措施。下发了湖南银行业金融机构减轻企业成本负担、加强要素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加强存贷款定价管理、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强化机制建设等12条措施;督促银行机构认真执行服务收费政策,严格落实“七不准、四公开”、“两禁两限”等要求,严查不规范经营和乱收费行为,推动银行业形成规范收费、减费让利的良性机制;推动大型商业银行扩大服务小微企业业务,鼓励小微产品创新。推动流动资金贷款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年审制贷款以及尽职免责、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政策措施,解决企业贷款周期与生产周期不匹配而产生的成本。
2、关于吸引社会资本着力解决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融资困境。为推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我办和省工商局于今年3月,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规范发展的暂行办法》(湘政金发〔2017〕9号),明确股权投资设立备案、投资运作、政策扶持,对投资本省企业达3000万元的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给予奖励,鼓励更多股权投资机构投资我省企业。同时,为充分发挥股权投资机构的作用,形成金融资源的集聚效应,我办还牵头启动基金小镇的建设工作,引进、培育优秀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力争打造国内一流的私募股权投资及配套产业聚集高地,实现我省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快速增长,服务我省实体经济发展。
3、关于融资风险补偿的有关情况。在我办的推动下,根据《中共湖南省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金融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湘发〔2016〕12号)文件精神,在我办推动下,省财政设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小微、涉农企业贷款进行风险补偿,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小微、涉农企业的支持力度,缓解薄弱领域和环节“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2017年3月23日
联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企业上市处
联系电话:8221218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