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33号建议

  • 索引号:430S00719/2017-86232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 发文日期:2017-09-01 00:09
  • 主题分类:
  • 主题词:
  • 名称: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第1433号建议

总编号:1433

类 别:财贸

分类号:067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建议标题

关于规范校园网贷的建议

代表姓名

张建辉 等 1 名

代 表 团

长沙

代表证号

12041

邮政编码

410015  

联系电话

13787156777

通讯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城南西路3号

建议内容(包括案由、案据和方案)

一、校园网贷现状

随着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迅猛发展,间接促进了分期消费模式在校园里的盛行,形形色色的校园借贷平台应运而生。当前市面有100多种校园贷平台,部分不良网络借贷平台采取虚假宣传的方式和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资费标准等手段,诱导学生过度消费,甚至陷入“高利贷”陷阱,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给大学校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带来不良影响。

湖南的大学校园,已成不良网贷重灾区:2016年10月,湖南某院校体育专业大四学生借用18位同学身份证校园贷超50万后失联;长沙某大学40余名学生被诱骗贷款,背负总欠款额度达到37万元;长沙某高校的小李同学,因无力偿还逾期网络贷款高额的手续费和利息,多次被挟持和软禁;湖南近百名学生陷“传销式骗贷”,涉案两百余万余元。在其他省份,情况同样不容乐观:2016年3月,河南某高校一名大学生通过网贷博彩和炒股,因无力偿还几十万欠款跳楼身亡;江西南昌一高校学生贷款逾期未还,遭遇非法拘禁30多小时。

2016年4月,教育部联合银监会印发了《关于加强校园不良网络借贷风险防范和教育引导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大不良网络借贷监管力度,起到了较好的效果,校园贷乱象有所收敛,不过《通知》中并没有对“不良网络借贷平台”予以具体定义。近期,许多省市都针对校园贷出台了地方性文件,如重庆、上海、深圳、广州等地,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不良校园贷在网络上依旧十分猖狂。

二、校园网贷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贷款审核上存在漏洞,形同虚设。

其一,身份审核形同虚设。学生申请借款,仅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等证件信息便可现场办理,不需家长或者老师提供担保书。前面案例提到跳楼的大学生小郑背负的几十万贷款中,就冒用了大量同学的身份信息。其二,大多平台对借款用途并无审核机制,更无跟踪机制。通过网络平台借贷的学生,大多数是用于购买超出其实际购买力的奢侈品,甚至用于赌博、酗酒。对借贷用途审核的漏洞,催化了借贷者的恶习。

2、虚假广告宣传,设置高利贷陷阱,恶意诱导过度消费。

某些校园贷设置高利贷陷阱,所谓 “0利率”的广告宣传单,其实际年利率高达30%以上,并对逾期的贷款收取高额的“管理费”,费率不透明,暗箱操作。大学生大多并无收入来源,某些校园贷平台不考虑学生实际的偿还能力,在广告宣传中恶意隐瞒实际资费,风险警示几乎为0,并且在校园里大力发展“学生业务员”,诱导学生过度盲目消费,形成恶性循环。

3、贷款逾期以恐吓、暴力、发“裸贷”资料等方式催收,侵犯学生权益。

不法放贷者采取恐吓殴打、威胁软禁学生甚至其父母的手段进行暴力催收,甚至催生“裸贷”行业的盛行,不堪催款压力的大学生弃学的案例诸见报端,对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高校的校园秩序造成重大危害。

4、各式校园贷平台之间信息不共享,重复授信,催生恶意重复贷款。

分析新闻中大量校园贷引发的案件,可见,几乎所有的受害者走上绝路之前,都有在多家校园贷“揭东墙补西墙,雪球越滚越大”的经历。校园贷平台的征信系统形同虚设,信息不共享,有些不法分子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明知贷款人无偿还能力依旧一再重复贷款,最终导致诸多不良事件的发生。

三、关于对校园网贷加强监管的建议

完善对校园贷的监管制度。建议金融办等部门出台相关条款,对校园贷产品的行业细则予以规范和限制,并省银监会提出关于校园贷监管的补充建议,建议补充以下条例:

1、平台需对学生贷款资质、以及资金用途均需进行严格审核,并必须进行线下风险评估,确保资金的合法使用,对虚假信息审核不实,或对还款能力明显不足的大学生贷款,平台需承担相应责任;

2、不得以手续费、滞纳金等各种名义变相设置高利贷陷阱;不得以任何形式隐瞒手续费、服务费、利息、逾期罚息等所有费用情况。

3、平台严禁向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放贷;对于年满18岁的大学生,未取得家长、监护人等第二还款来源方书面同意,不得发放贷款,未尽此告知义务而引发的还贷纠纷,平台要自行承担责任;

4、未经学校允许,不能在校园内开展网贷营销宣传活动;采取在校园里发展“学生业务员”等非法营销手段的平台,予以取缔;

5、严禁使用非法手段暴力催收;严禁泄漏、恶意曝光或非法使用学生个人信息的行为;

6、成立行业协会,逐步实现网络贷款征信系统全国联网,对有不良征信记录的贷款人在放贷额度和次数予以严格限制,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另外有些国家,对放贷人有严格的规范监管,需持有“放贷人执照”方可在借贷平台对他人予以借款。此项制度也可供参考。

对目前我省存在的校园贷产品进行彻底清查整改,并鼓励群众举报。有电子商务公司“挂羊头、卖狗肉”,以电子商务之名,行网络信贷之实。建议提高网络信贷公司的准入门槛以及严格的资质要求。将具有欺诈性、不合规、有隐患的“不良校园贷产品”坚决清除;贷款利率高、催收手段极端的小公司应该严格取缔;对引发恶性案件的校园贷平台予以坚决关闭,保持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产品清查中,应重点对收取逾期管理费(违约金)的业务模式予以整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9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30%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114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根据上述规定,若不能证明因借款人违约造成相应的实际损失,则该逾期管理费因约定的支付标准过高的情况不合法。过高的违约金破坏经济秩序,诱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此项业务模式被整改迫在眉睫。

校地联动,增强学生金融和网络安全的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建立合理的金融需求和消费需求。金融管理部门和教育部门协作,建立日常监管、数据统计预警、线索悬赏举报等多位一体的监管机制。给受害学生提供投诉和求助平台。以我市文明创建为契机,校地联动,开展金融、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宣讲活动,增强学生金融和网络安全的防范意识,加强学生金融普及教育,培养学生理性的消费理念。同时,也要重视大学生金融需求,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建设。

对近年日益增多以贷款名义打出的骚扰电话进行整治。近年来市民、学生反映接到越来越多以推销贷款名义打出的电话,这涉及到个人信息的外泄,也干扰到民众正常的生活、工作与学习。建议公安部门联合电信管理部门设立投诉处理机制,对群众投诉频繁、核查属实的骚扰电话,根据其来源采取警告、封号等处理方式,涉嫌违法的,依法进行处理。

建议日期 

2017-01-16

审查意见

接收

2017-01-16

办理单位

主办

湖南银监局

会办

省政府金融办 省工商局 省公安厅 省通信管理局

 

附议人

 

姓名

代表证号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姓名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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