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对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100号提案的答复
各位提案委员:
对各位委员提出的省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100号提案——《关于防范民间借贷风险的建议》,我办组织了多次研究讨论,结合省公安厅的会办意见,现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民间资本在追求利润增值的刺激下加入到民间借贷的队伍之中。据分析,全省民间借贷涉及金额总规模至少在4000亿元以上,涉及群众至少在100万人以上。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省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是由于社会诚信建设滞后,社会征信体系尚不健全,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淡薄等原因,各类不规范民间融资介入较深的行业领域风险集中暴露,民间借贷风险纷高发频发,非法集资问题日益凸显。以娄底市为代表的实体经济领域民间融资风险化解尚未成功,部分市州投资、担保类公司“跑路”现象时有发生;受昆明泛亚有色、“E租宝”等重大风险事件连带影响,我省防范处置非法集资新旧风险叠加、内外矛盾交织、处置难度加大,形势更趋错综复杂。非法集资活动在某一地区和领域集中爆发甚至引发连锁反应的可能性不断增大,对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造成较大威胁,有的已经使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当事人遭受了严重的经济损失;有的受害人通过集体上访冲击党政机关,甚至封路堵桥;有的通过网络、微信等方式串联要采取过激行为等。非法融资活动已经成为危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毒瘤,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影响了社会稳定。2015年,全省非法集资案件共立案354起,涉案金额149.23亿元,参与人数5.77万人,案件数量持续攀升,覆盖行业、领域继续蔓延,非法集资手段、方式日趋多样。如何规范民间借贷活动,在满足群众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同时又减少化解民间借贷纠纷成为我省金融工作一个重要课题。
二、规范民间借贷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每年都会提请省政府召开全省规范民间融资管理工作会议、省处非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打击处置非法集资、防范民间融资风险工作。在此基础上,督促市县两级全面建立或恢复了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建立民间融资风险防范与管理专项机制。制定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规范(暂行)》,牵头修订了《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了省市县三级风险处置责任。其中《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由省政府印发执行。同时,《湖南省规范民间融资指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湖南省非法集资举报暂行办法》、《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正在抓紧制定,报省政府同意后将尽快公布施行。
(二)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针对民间投融资领域存在的风险,省金融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一行三局”等部门,连续两年向社会发布公告,加强风险警示,引发良好反响。精心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宣传月活动,先后编印宣传册30万份,制作口袋书5万余本,并通过开通微信平台,制作专题警示片,推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深入开展防非打非专题宣传。各市州、县市区也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构建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格局,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社会公众识别能力和风险防患意识。
(三)扎实做好监测预警。加强了举报和群众来信来访风险信息的整理反馈机制,积极调动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风险信息反馈的积极性,初步建立了信息归集及时、功能较为完善、效应逐步显现的非法集资风险预警平台。同时建立了全省统一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平台,加强对民间借贷纠纷高发的房地产行业的规范整顿。
(四)切实加强风险排查。通过制定方案、层层发动,在全省范围内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投融资中介、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网络借贷机构、农民合作社、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民办学校、第三方支付、融资租赁等机构开展全面的清理排查,先后共排查非融担保公司1330家,投融资中介机构4772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4万家,网络借贷机构60余家;会同工商部门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专项清理,共计清理非法广告1891条,发出整改231份,关闭QQ、微信群100余个,并进一步严格了投融资广告发布审查管理。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线索,立足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督促各方及时稳妥处置。
(五)规范民间借贷活动。积极搭建民间资本与企业之间的融资平台,鼓励民间资本积极为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小微企业服务,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民生领域、公益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强民间信用体系建设,目前,湖南省地方金融征信平台已进入试运行和人员培训阶段,将为我省民间借贷的规范发展奠定必要的基础。严格投融资市场准入管理,加强对企业名称、商标字号、业务定位、经营范围、注册资金等审核把关。通过采取分类监管、定向抽查、定期约谈等综合执法手段,加强日常监管,重点查处无证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等突出问题,发现问题线索和风险隐患提出处置建议,及时向地方政府及公安机关通报情况。
(六)稳妥推进案件处置。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实行依法处置、分类处置、科学处置。对涉案金额大、参与面广、社会关注程度高的重大案件,一旦案发,即迅速成立专案组,建立专门工作机制,采取领导信访包案、重点督办、限期办结等多种形式,整合力量资源,加快案件侦办,全力追赃挽损,最大限度帮助投资者挽回损失,有效化解风险。各地、各部门加大办案力度,坚持从严打击,集中处置了一批非法集资案件,严厉惩处了一批从事非法集资活动的犯罪分子。省处非办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先后派出10余个督查组,对14个市州及重大案件处置情况开展跟踪督办。组织力量积极协调跨省案件处置,推动落实“三统两分”。昆明泛亚有色、“E租宝”事件发生后,按国务院要求第一时间建立应急协调机制,加强沟通联络,积极协助牵头省份开展好属地稳控、资产保全等处置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阶段,我们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切实做好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全力维护良好金融秩序,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
一是注重教育疏导。建立省处非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规划,宣传主管部门协调推动,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指导落实,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各市州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村组,实现宣传教育广覆盖,引导广大群众对非法集资不参与、能识别、敢揭发。积极宣传政府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措施,引导投资人理性依法有序表达诉求,赢得群众对国家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理解与支持。
二是强化风险排查。将风险排查工作常态化,实现处置关口前移,重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民办教育机构、养老机构等新的风险点要加强风险监控,对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中介、股权投资、旅游、养老、民办院校、境外上市等重点领域要高度关注。组织开展广告资讯排查清理活动,对广电、报纸、网络及户外广告、牌匾条幅等进行监测、检查,封堵涉嫌非法集资信息。探索群众自动自发、广泛参与的防范排查机制,加快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做好保密、人身安全保护等工作。
三是加强监测预警。建立立体化、社会化、信息化的监测预警体系,社区、乡镇充分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群防群治,贴近一线开展预警防范工作。创新工作方法,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强对非法集资的监测预警。领导小组要积极整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信息资源,推动实现法院、公安、工商、人民银行、通信管理、各媒体广告发布等相关信息的依法互通共享,积极搭建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预警系统,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四是加快案件处置。对已发生的风险事件,坚持分类施策、分类处置的原则,依法合理制定涉案资产的处置方案。对已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按照“三统两分”的原则,加强系统内的指挥、指导和监督,完善内部制约激励机制,切实推动、保障依法办案,防止遗漏犯罪事实。要加强沟通、协商及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共同解决办案难题,提高案件查处效率。对E租宝”、昆明泛亚、长沙博沣等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加大办案力度,研究解决依法处置的相关法律问题,确保不发生因专案侦办和处置不当而引发影响大局稳定的舆情危机。
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