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政金函〔2015〕46号 A类
对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137号提案的答复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罗劲松等2名代表在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0137号提案即《关于盘活存量房市场,建立城市住房租赁体系的政策建议》收悉,我办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请一并答复罗劲松等代表:
关于“政府牵头,大力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
4月初,国务院常务会议作出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决策部署后,我们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与国家开发银行衔接,就开发性金融支持我省棚户区改造进行了协商,并邀请国家开发银行来湘与省政府召开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座谈会暨“三个专项”(专项贷款、专项债券、专项基金)签约仪式,发挥开发性金融大额、长期以及综合金融服务优势,引导商业银行、保险、社保等社会资金共同参与我省棚户区改造。10月份以来,在华清副秘书长的领导下,我们就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信贷资金进行详细协商,敲定申报方案,并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开辟绿色通道支持申报工作,最终我省获得国家开发银行500亿元低成本的棚改专项贷款。
关于“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成立城市住房资产管理公司”
房地产的资产管理,即房地产资产的收购、转让、经营、管理等服务于资产增值的业务。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是房地产证券化的重要手段,适合于持有型物业融资,它可以打通房地产行业的各种融资渠道,沟通银行存款与资本市场的关系,促进持有型物业也就是房地产资产管理的市场化发展。目前,中国没有REITS这个品种的融资工具,因此,成立城市住房资产管理公司来消化库存、盘活存量同样面临融资的瓶颈,无法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开展。而国开行的资金是有鲜明的政策性用途的,不可能用于这一块的产业引导。
省政府金融办
2015年4月30日
联系单位:省政府金融办银行处
联系电话:0731-82212381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2),省政协提案委(2)